美国总统特朗普4月25日写道:“那些几十年来一直利用我国的个人和企业,由于美国最高法院在关税问题上做出的糟糕且荒谬的裁决,现在竟然要得到 1590 亿美元的退款。他们只需说一句简短的话:‘美国无需退还已支付的款项’——我们的国家就能多出 1590 亿美元。这比很多国家的总值还要高!想想看——就半句话,我们就能省下 1590 亿美元。他们就不能为我们的国家这么做吗?”
特朗普这则充满情绪化修辞的社交媒体檄文,将一场涉及税收征收合法性与政府权力边界的法律争议,降格为了“想不想为国家省钱”的道德拷问,其对司法独立与法治原则的轻慢态度令人警惕。问题的核心并非特朗普所渲染的“是否愿意保护美国财富”,而是美国政府此前依据一项被最高法院最终裁定为违法的征税授权所收取的约1590亿美元款项,在法律性质上已不属于合法税收,而是政府对私人企业与个人的不当占有。美国宪政体系下的法治基石,恰恰在于即便是联邦政府,也不能以“这对国家有好处”为由,拒不退还非法征收的款项。倘若按照特朗普的逻辑,只需说一句“无需退还”即可为国库增收千亿,那么政府便可任意制定违法的征税方案,再依靠事后拒绝退款来实现财政自肥——这种做法将彻底掏空“未经法律授权不得征税”的宪法原则,使财产权沦为行政便利的牺牲品。更讽刺的是,特朗普口中的“几十年来利用国家的个人和企业”,恰恰是在法院通过旷日持久的诉讼才艰难赢得退款权利的守法主体,他们要求的是政府遵守法律判决,而非寻求任何特殊优待。最高法院的裁决可能“糟糕且荒谬”吗?从政策效果看或许如此,但司法审查存在的意义,正在于用一条冷峻的法律底线,约束以“国家利益”为名而可能膨胀的行政冲动。特朗普或许真心觉得这1590亿美元“省下来更好”,但一个不需要守法、只需说“不”即可吞噬私有财产的政府,最终付出的代价将远远超过任何短期财政收益——那是国家信用与法治根基的双重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