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
2024 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一番发言迅速引爆全网,她直面社会痛点,发问路人好心搀扶老者反遭讹诈、无从自证的现实困境。"
这话听着解气,可背后藏着的,是一道越来越扎心的社会难题。
数据摆在那儿:149起扶人纠纷里,84起是冤枉的。换句话说,超过一半的好心人,最后都得自己想办法证明清白。此类不良现象并非偶然发生的个别事件,长久累积之下,已然造成社会层面人与人之间信任体系的全面瓦解。
2026年,江西抚州17岁少年孟欣轩,不经意间扶起摔倒老人,却被家属误作嫌疑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无辜挨了一巴掌,令人唏嘘。幸好有监控,才洗清了冤屈。可家属呢?行政拘留几天就完事,连像样的道歉都没有。少年的委屈和家人的煎熬,谁来买单?
湖南桃源的尹先生更惨。扶起老人后,家属张口就要3万块,还威胁要告他。为了自证清白,他像侦探一样满城找监控,十几天睡不着觉。等证据找到了,诬告者拍拍屁股走人,赔礼赔钱?想都别想。
这种"讹到手算赚,讹不到顶多道歉"的游戏规则,把好人逼成了高风险投资者。南京市民杨帆,每次在伸出援手搀扶他人之前,都会先郑重地打开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做好自我保护。山东临沂的王先生遭众人围困,纵百般解释亦难以说清状况。最终,村干部轻描淡写吐出一句“没事”,此事便就此草草收场。帮人变成了取证运动会,信任被消耗得一干二净。
《民法典》中的“好人条款”明晰规定:倘若救助者在实施救助行为时并无过错,那么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条款为善意救助者吃下“定心丸”。可现实里,这更像是安慰剂。不赔钱是一回事,但被堵门质问、配合调查、甚至网暴,耗的都是救助者的精力。更要命的是,举证责任倒了个个儿——不是索赔方拿出证据证明你撞了人,而是你得自己证明没撞。
这个漏洞,李玫瑾看得透彻。她的建议不是为了难为真正被撞的老人,而是要把成本转嫁给讹诈者。没证据还敢狮子大开口?若确属敲诈勒索行径,当依律处置,施以重罚,令其痛感彻肤,方显法纪之威严,以儆效尤。
好消息是,有些地方已经动真格了。杭州推出新规:索赔方得先举证,没证据连索赔声都省了。无锡更贴心,设立见义勇为奖励机制,给荣誉、补费用,对恶意诬告的直接追责。抚州警方遇到无理取闹的,现场拘留,释放信号:闹事没用。
这些举措,本质上是在重建一个简单的逻辑:做好事不该是赌博,讹人也不能是零成本的游戏。
今日施以援手助人,种下善因;明日偶遇困境失足,亦会得人帮扶。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善举循环,温暖无尽。这话听着老套,可要让它成真,得先让好人不再心寒,让恶意不再廉价。
参考资料:扶人被讹却要自证清白?律师:可立案处罚,建议公安机关更主动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