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7月那个炎热的清晨,22岁的河南新安姑娘任雪,在刑场上走完了她人生的最后一程。
那天的太阳很早就爬到了半空,空气又干又热,没一点风,新安县郊外的刑场周围拉起了警戒线,有不少武警和公安人员守在边上,任雪被从看守所带出来时,穿着简单的衣服,头发梳得整齐,脸上看不出太多表情,很平静,和其他死刑犯完全不一样。
任雪1971年出生在河南新安县,家里条件普通,父亲是铝矿工人,母亲在家操持家务,她还有两个哥哥,她年轻时长得好看,性格也活泼,后来经人介绍,到当地铝矿的招待所当服务员,这成了她人生的转折点。
当时铝矿的矿长戴德昌在当地有权势,任雪在招待所上班没多久,就被戴德昌诱骗并发生关系。
之后,戴德昌又多次以工作和家人前途要挟她,让她陪外来的调查人员吃饭、应酬,任雪一直不敢反抗,她曾以为忍一忍就能换来安稳,可最后发现自己只是被随意摆布的工具,工作没转正,承诺也都落空。
1991年,戴德昌因偷税漏税被人举报,上级派人来调查,有工作人员看中了任雪,戴德昌再次逼迫任雪陪酒陪聊,以此换取自己不被追究责任,这件事让任雪彻底绝望,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被毁,心里的怨气越积越深。
之后,任雪找到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曹琳琳,说出了自己的遭遇和报复的想法,曹琳琳身世坎坷,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平时常受冷落,她同情任雪,也答应帮忙,两人商量后,决定对戴德昌最疼爱的小女儿丁某某下手。
1991年的一天,任雪以带丁某某上山玩、摘野果为由,把她骗到石寺镇外的荒山上,到了偏僻处,任雪用事先准备好的扳手砸向丁某某,导致其死亡,之后两人又浇上汽油焚尸灭迹。
案发后,尸体被采药人发现,因面部烧焦,警方一开始无法确认身份。后来曹琳琳心里害怕,向亲戚吐露了实情,案件才得以告破。
1992年夏天,新安县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定任雪、曹琳琳故意杀人罪成立,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一审判处两人死刑,任雪家人不服,提起上诉。
1993年7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周后,执行死刑的命令下达。
行刑那天清晨,任雪被押到刑场,她没有哭闹,也没有挣扎,只是安静地站在指定位置,枪响之后,这个22岁的姑娘,生命永远停在了炎热的7月。
任雪的案子在当地影响很大,有人同情她长期被欺压的遭遇,也有人认为她不该把愤怒发泄在无辜的孩子身上,无论怎样,她最终用极端的方式毁掉了自己和别人的人生。
主要信源:(中国青年网——90年代被处极刑的女死刑犯,花容月貌却被坏人毁掉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