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蒋大为的情人,他欠我90万不还,有欠条为证。”2004年一女子自称是蒋大为的情人兼经纪人,将蒋大为告上了法庭,索要蒋大为拖欠的90万“演出介绍费”。
2011年冬,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门口,67岁的蒋大为接过判决书“姚曼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七年前,一张90万的欠条掀起轩然大波,姚曼自称“情人+经纪人”手持欠条将这位《敢问路在何方》的演唱者推上被告席,蒋大为则反指对方胁迫取证、捏造事实,这场持续七年的“罗生门”最终以刑事定罪落幕,却留下了文艺界合作乱象的深刻追问。
1993年说起,那年蒋大为赴美演出,为女儿的教育铺路,也想在美国闯荡一番,演出中他遇见了姚曼,两人聊得投机,私下也常有联系,可惜现实很骨感,蒋大为在美国压根没什么名气,看他演出的人寥寥无几,也没人找他工作。
民族唱法在美国水土不服,蒋大为只好回国发展,回国后情况更糟,歌坛已经变天,摇滚乐当道,他那种民族唱法根本不吃香,一下子,蒋大为几乎没了工作,收入也没了着落,可为了女儿,他必须拼命赚钱。
就在1998年,姚曼从国外回来了,她主动跑来说要帮蒋大为介绍工作,蒋大为虽然心存疑虑,但确实需要工作机会。
姚曼介绍过两次演出,但演出费几乎全被姚曼收走了,蒋大为后来说,两人就是合作过两次,顶多算临时帮忙,连正式经纪人都算不上,姚曼可不这么认为,她自称是蒋大为的情人兼经纪人,还声称两人关系“不一般”。
2003年9月,一场精心设计的陷阱悄然展开,姚曼带着几个人在地下车库堵住了蒋大为,胁迫了好几个小时,最终她逼迫蒋大为签署了两张欠条,一张90万,一张20万,蒋大为被迫支付了20万给姚曼。
但蒋大为可不傻,他故意在90万的欠条上把日期写成了2003年3月20日,可那天他根本不在国内,正在云南赶演出,出入境记录和演出证明都清清楚楚。
2004年1月,姚曼拿着那张90万的欠条把蒋大为告上法庭,追讨“演出介绍费”蒋大为可不干等着当被告,他直接反诉姚曼涉嫌敲诈勒索,法院一开始驳回了他的反诉,但蒋大为早就报了案。
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对姚曼立案侦查,民事官司就这么暂时中止了,姚曼一看官司停了,也没消停,她好几次跑到蒋大为家堵门要债,拉人家电闸,在网上发帖子闹,这事儿一出来,舆论直接炸锅了。
有人骂蒋大为“晚节不保”欠钱不还还骗感情,也有人觉得姚曼就是碰瓷,想借蒋大为的名气讹一笔,蒋大为这边态度硬得很,他直接把那90万的欠条日期是假的这事捅了出来。
2003年3月20日他在云南演出,有出入境记录和演出证明为证,直到2011年,这事儿才终于有了定论,经过警方多年调查和法院审理,证据确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姚曼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什么“情人关系”“90万借款”,全是姚曼为了讹钱编的瞎话,这场闹剧整整七年,终于结束了,老艺术家蒋大为被冤枉了这么多年,而姚曼机关算尽想讹钱,最后一分钱没拿到,还把自己送进监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信息来源:中新网——蒋大为"欠债门"终落幕 女子自称情人诈骗获刑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