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资本欺压的弱小百姓应该联合起来不交物业费,吃人不吐骨头的人别指望他们发善心。凭什么他们可以薅羊毛,就得逆来顺受。购房的时候说的很好,那时候把业主当成是顾客,谁知道买完房子之后就翻脸不认人了。他们可以把钱左兜揣到右兜里边,开发商和物业是一家,只是不同的公司名称而已,但是钱总归还是进入他们腰包,等到有事去找他们的时候就互相的催来催去,物业催给开发商,开发商催物业。
其实知道他们那层关系的就明白他们实际上这是在钻空子,其实是一家。那个趾高气扬的样子,看着真的是让人觉得气愤。买完了房子之后房子即便就是出现问题,他也会催来催去的不认账,当初说的合同里边约定的他们也做不到,用高价卖给业主房子,最后让业主体验感很差,而且感受不到售后服务。
物业就相当于开发商的一个打工的,他们之间就是上下隶属的关系,实际上都是一家人。很多事是开发商拍板,有事让找物业,物业又把责任推给开发商,就这样一直问题不解决。有些配套得不到完善,但是收的物业费的却是高价收的。收了钱达不到服务的标准,但是还是不降低价格。物业就是开发商赚钱的工具,业主则是他们赚钱的摇钱树。凭什么他们可以剥削业主薅业主羊毛,业主就只能逆来顺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