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必须成组摆放2个以上吗?很多人搞错了!
消防检查中,“灭火器未成组摆放”常被列为问题,要求每个设置点至少放2具。这个要求到底对不对?
国家标准怎么说?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规定:
· 一个计算单元内灭火器总数不得少于2具(第6.1.1条)
· 每个设置点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第6.1.2条)
关键概念:“计算单元”≠“设置点”。计算单元可以是一个房间、一个楼层或一个区域。也就是说,国标只要求整个单元内总数不少于2具,并没有强制每个设置点必须放2具。放1具或2具都可以,只要总数量达标就行。
但有一种场所例外!
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客运车站、公共娱乐场所等)要求更严:每个设置点不得少于2具、不宜多于5具。
总结一下:
· 一般场所:一个单元内总数≥2具即可,每个点可以放1具
· 公众聚集场所:每个点必须≥2具
别再看到单独摆放就说违规了,关键看场所性质和整体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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