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偶遇被辞退原民办教师李某蹲在菜市场门口卖苋菜,很小很嫩的红汗菜。
10点多了,还没有卖完,我问多少钱一斤,我给他买掉。他说4元一斤,一称,正好一斤,我给了他5元,他开心收下,脸上笑开了花,高兴得像个小孩似的。
李某告诉我,他还早餐都没有吃。我问他怎10点多了还没有吃,他说他6点多就赶集了,三斤多苋菜卖了10几元,没有时间吃,也舍不得吃,虽然饿了,但还是回家去吃。
我说:“我给你买点吃的吧!”连忙和他一起到包子店里,给他买包子。
他说:“就买两个馒头算了吧!”
我给他买了两个馒头,又买了两个肉包子,他接伸手过,连声道谢,道别,回家去了。
我想:李某毕竟教过几天书,和我同事过嘛,帮他把菜买下,给他买点吃的,不是举手之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