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给别人转了10000元,他好像忘了这个茬,说好第二天还我,可这都过去四天了。
3月23日下午快五点的时候,我刚到朋友店里,朋友进剑南春酒缺10000多块钱,让我转给对方了10000块钱,说得第二天就给我。
这都过去四天了,刚才在他店里我提醒他那个喜宴用的剑南春给钱了吗?他说给了,也没说还我钱的事,难道是真忘了吗?
见朋友这么说,我不知道他是忘了,还是手里不宽超,我也没好意思明说这事,要是朋友没忘,说了怕不显好。
大家觉得这事怎么处理好呢,是尽早给他说好,还是再过一段时间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