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钱当天办,不送就拖延”——8年收1600万,营商环境“窗口”变“创口”?
近日,辽宁通报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其中披露的一个案例令人瞠目结舌:省住建厅一名窗口工作人员,接件时竟将“送钱”作为办事标准,送钱的当天就能转办,不送的,就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故意刁难。短短8年间,这名工作人员收取的好处费竟达1614万元。
一个普通的窗口岗位,8年敛财1600多万元,平均每年超过200万,每月近17万,这哪是“服务窗口”,分明是“私人收费站”。更令人心寒的是,这种“明码标价”的腐化,发生在企业群众办事的“第一道门”,伤害的是职能部门的公信力,破坏的是地方的营商环境。
值得深思的是,这样的问题为何能持续8年之久?监督机制为何失灵?同事领导是否有所察觉?这暴露出一些地方在权力监督、流程透明、制度约束等方面仍存在明显漏洞。当一个人能够将公共服务的“窗口”变成个人敛财的“通道”,说明相关领域的权力运行已经严重失衡。
窗口虽小,却映照出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和行政效率。只有将每一个窗口都擦亮,让每一个办事者都能感受到公平、高效、透明的服务,才能真正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否则,再好的政策,也会在“最后一公里”变质变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