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临安城来了一个奇怪的人。他五十岁上下,少了左眼,缺了右腿,拄着一根拐杖,“达达达”地走路,却不比常人慢。他那独眼闪烁着犀利的光。
他在东城赁房而住,出手豪阔,似乎有花不完的钱。他买来几个女子,日夜纵欲,毫不顾惜自己的身体。
有个小偷欺他独腿单眼,夜里前来偷窃,却被他打断了一条腿。人们这才知道此人的厉害。
有知晓内情的人说,此人曾是个盗墓贼。盗墓是危机四伏的活儿,他经历了九死一生,断了一条腿,丢了一只眼,终于挖到了一个宝藏,一生享用不尽。他无家无室,也不想成家。他自己后悔干了这一行,说干这种事是要断子绝孙的。
他要及时行乐,直至乐极而死。在临安城荒淫的几年里,他买来的女人一旦怀孕,他便用药打掉。他说自己这种人不配有后,也不想报应落在后代身上。
盗墓贼似乎深为忏悔自己所干的事,只求速死。他果然在极度淫乐之后,精尽人亡。
临死前,他遣散了那几个女人,每个女人都分得了不少财产。他又嘱咐房东将自己火化,骨灰撒入河中。他说他不想躺在棺材里,等着别人来掘他的坟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