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阳,女子带孩子去医院打针,没想到,一喝醉酒的男子竟塞150元给女子,只留下10元打车费,女子傻眼,赶紧还给男子,但男子坚决不收,女子感动,却没收下这笔钱,反而做出了让人震惊的决定。
事发当天,束女士的孩子突然出现呕吐、胃胀气的症状。
束女士看着孩子难受的模样,她心急如焚,立刻带着孩子赶往医院。
经过医生诊断,孩子需要打针治疗,束女士便陪着孩子在病房的病床上休息,一边安抚着哭闹的孩子,一边满心焦虑地守在一旁。
就在这时,病房里来了一位特殊的病人。
这名男子是被朋友叫了120救护车送来的,因为饮酒过量,他处于醉酒状态,被医护人员安置在束女士隔壁的病床上。
起初,男子意识模糊,安静地躺着,病房里只有孩子偶尔的哭声和医护人员忙碌的脚步声。
时间慢慢过去,男子的酒意渐渐散去,意识也逐渐清醒。
他睁开眼,目光不经意间扫到了隔壁病床的孩子。
小小的孩子脸色有些苍白,因为身体不适,时不时发出委屈的呜咽声,束女士则满脸担忧地轻轻拍着孩子的后背,轻声安慰着。
看着孩子可怜的模样,男子的心里泛起一阵柔软。
他没有丝毫犹豫,伸手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数出150元现金,然后起身走到束女士身边,将钱递了过去。
这突如其来的举动让束女士瞬间傻眼了。她和这名男子素不相识,只是在医院里偶然同处一个病房,对方怎么会突然给自己钱?
她连忙摆手拒绝说:大哥,我们不认识,这钱我不能要,您快收回去吧。
男子却十分坚决,把钱往束女士手里塞,语气格外真诚表示:
我也不认识你,这钱不是给你的,是我捐给孩子的。
说完,不等束女士再推辞,他便转身走了,不再理会束女士的拒绝。
束女士看着手中的150元钱,心里五味杂陈。
她看着男子的背影,又看了看身边的孩子,眼眶不禁有些湿润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在自己最焦虑无助的时候。
一个素昧平生的人,仅仅因为看到孩子可怜,就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这份纯粹的善意,让她深受触动。
束女士知道男子的心意,却实在不好意收下这笔钱,她最终没能把钱还回去。
回到病床前,束女士握着这150元钱,心中的感动久久无法平息。
她多方打听男子信息,却一无所获。
她不想辜负这份善意,也想让这份温暖传递下去。
思索片刻后,她做出了一个决定:自己再添上150元,凑成300元,以这名陌生男子的名义,捐给当地的慈善机构。
随后,束女士便联系了慈善机构,将300元善款捐赠出去,并特意说明,这笔钱是男子的善意,希望能帮助到更多有需要的人。
这件事很快在医院里传开,医护人员和其他病人都对这名醉酒男子的善举赞不绝口,也为束女士的做法感到暖心。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男子自愿、无偿给孩子150元,属于合法的赠与行为。
他说“我捐给孩子不是给你”,属于附道德义务的赠与,合法有效。
男子已经把钱交付,财产权利转移完成,不能再要回。
男子的善良很纯粹,束女士的做法让善意延续,太暖心了。小小的善举,大大的力量,愿善良被温柔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