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个案子,结局真让人后背发凉。 男人亲眼撞破老婆跟健身教练的事,没吵也没闹。他只是把手机摄像头打开,录下了一切,然后反手就把视频,直接甩进了两家人的家族群。 叮咚一声,群里几十号亲戚的手机,估计同时震了一下。 弹出来的不是红包,不是祝福,是一段没法看的视频。 群里瞬间死机,没人敢说话。几分钟后,妻子的电话打不通了,人没了。 丈母娘一家当场崩溃,一纸诉状把男人告上法庭,说他逼死了自己女儿,必须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一共124万。 开庭那天,岳父岳母眼睛都是红的,指着他说,就是你!是你把视频发出来,用舆论逼死了她!你这是故意杀人! 男人那边站得笔直,一句话顶回去:她背叛婚姻在先,我只是把事实告诉家人,有什么错?人是她自己想不开,跟我有什么关系? 法庭上安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 所有人都觉得,一条人命没了,男的再有理,也得赔钱。赔多赔少的问题。 但判决书下来那刻,所有人都傻了。 法院认为,女方作为成年人,婚内出轨是严重过错,是整件事的起因。她应该能预料到行为暴露后的后果。 男方传播视频,确实不妥,侵犯了隐私。但,他只发在了几十个人的家族内部群,没有满世界宣扬,主观恶意没那么大。 最关键的一句是:自杀,是她自己的选择,和男方发视频这个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最后四个字:驳回诉讼。 一分钱,都不用赔。 说白了,这事儿就是,你犯错在先,我用我的方式让你“社死”,但最后你的死,法律上还真算不到我头上。 这口气,是出了。但这代价,谁又真的承受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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