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大饥荒肆虐,乌克兰、北高加索等地饿殍遍野,农民为活命,弯腰捡拾收割后遗落的几株麦穗,竟依照《麦穗法》被定为“盗窃国家财产”,轻则十年苦役,重则当场枪决。国家不赈灾,反夺命;百姓不偷盗,只求生。 这哪是什么法律,这分明是把枪口对准了自家田里的老百姓。 1932年8月7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颁布了这项法令,全称叫《保护社会主义财产法》。 这个法令规定,集体农庄和合作社的所有财产,包括田里还没收完的庄稼,全算国家财产。盗窃这些财产,最低判十年苦役,没收全部家产,情节严重直接枪决。 斯大林7月25日就亲自写信提出要出台这么个东西,说要“严惩盗窃集体农庄和合作社财产的犯罪行为”。不到半个月,法令就落地了。老百姓管它叫“五穗法”——因为传说偷五束麦穗就够枪决的标准。 可实际上哪需要五束?波尔塔瓦州的集体农庄记录本写得清清楚楚,1932年12月,一个月内就有47名农妇因为捡拾田里掉落的麦粒被处决,最小的玛丽亚才16岁。 她们手里攥着的是什么?是几颗从土里捡起来的麦粒。就因为这几颗麦粒,一个16岁的姑娘被枪毙了。这不是法律,这是屠杀。 法令通过到1933年1月,短短五个月,7.9万名农民被逮捕,4880人被判死刑。这些人里绝大多数不是什么“盗窃犯”,就是饿急了的老百姓,弯腰在收割后的地里捡几根被遗漏的麦穗。 1932年苏联粮食预期产量是9070万吨,实际只收了5500万到6000万吨,征粮数量从2650万吨暴跌到1850万吨。缺口这么大,政府不是想办法赈灾,反而拿刀逼着农民交出最后一口粮。 更讽刺的是,1932年12月27日,苏联秘密颁布身份证法,禁止农民离开居住地。逃荒?没门。国家政治保安总局在火车站架起机枪,仅1933年3月就拦截了21.95万逃荒者。 那边运粮船挂着的横幅写着“五年计划粮食献给世界无产阶级”,这边码头上的饥民舔舐着漏出来的麦粒残渣,警卫放军犬直接把人撕碎。 一个叫科斯强丁的幸存者回忆,他母亲让他去地里捡几根麦穗,一个刚上一年级的孩子,被共青团骑马的人抓住了。 他们把孩子带到采石场一个坑边,绑住他的腿,拿棍子狠狠打脚底板,打到昏过去才停手。 孩子醒了以后一个人爬起来走回家。孩子捡几根麦穗被打成这样,要是换成大人,直接就从人间消失了,谁都不知道去了哪儿。 这桩历史的账,1990年苏联最高苏维埃正式承认了,承认1932-1933年的大饥荒是悲剧,承认有强制剥夺农民口粮的行为。乌克兰议会更进一步,2006年认定这场饥荒是对乌克兰人民的种族灭绝。 如今基辅有座大饥荒纪念馆,里面陈列着遇难者名单、口述档案、照片和实物。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六,乌克兰全国下半旗志哀。这是乌克兰人永远抹不掉的伤痕。 一个号称代表工农的国家,在农民快饿死的时候不但不给饭吃,还因为他们捡了几颗粮食就把他们毙了。 一个国家最基础的生产者,被逼得连活着的资格都没有。制度可以改,政策可以调,但人命没了就是没了。几百万条命堆出来的教训,谁也不能假装看不见。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