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一烧烤店老板默默投喂一条流浪狗3年,这狗也常窝在店内角落。谁能想到,一陌生男子竟拿长柄叉子猛扎它,还说被狗咬过。
老板3年喂养,与狗有了感情,且狗从未咬过顾客。
男子此举实在过分,没证据还带刀,明显寻衅闹事。
有人觉得狗进店不卫生,但老板愿担责,这狗已像他“家人”。
生活中不喜欢动物可以理解,可随意伤害就不对。
法律和道德底线得守住,别让老板的善意被践踏。
大家说,对这种恶意伤害动物的行为,该怎么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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