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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凌晨 4 点 “暴走团” 炸锅!占道 + 高音扰民,居民苦不堪言  

山西太原,凌晨 4 点 “暴走团” 炸锅!占道 + 高音扰民,居民苦不堪言   (来源:法治进行时)   凌晨四点,天色未亮寒意未散,一群身着橙红色统一服装的二十余人,正列队在公路非机动车道上健走,队伍中大功率拉杆音响的动感音乐穿透晨雾,打破了居民区的宁静。   这支暴走团的健走习惯已持续许久,他们明知旁边设有人行道,却执意占用非机动车道,将本应属于非机动车的通行空间据为己用,迫使过往电动车、小型车辆频繁避让,极易引发剐蹭、碰撞等交通事故,自身安全也处于极大风险中。   更让居民难以忍受的是,队伍始终开着音量高达80-100分贝的音响,而凌晨四点属于22:00至次日6:00的法定夜间管控时段,太原杏花岭区作为居民住宅集中的1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环境噪声限值仅为45分贝,其行为已远超标准,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   居民们多次尝试沟通,却未得到任何回应;向社区求助,被告知活动范围属市政道路,归城管管理;联系城管部门,又被建议报警处理,陷入“三不管”的尴尬境地。无奈之下,居民只能选择拍摄视频曝光,希望借助舆论推动问题解决,而这一事件也暴露了暴走团行为背后的多重法律风险。 很多人不知道:这种健身方式,已经踩中多条法律红线!   噪声污染违法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共场所健身必须遵守时段、音量规定,严禁超大音量扰民。拒不改正的,可对个人处200-1000 元罚款微博。   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更严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明确:经劝阻、调解仍继续扰民的,可处5 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5-10 日拘留并处罚款人民网。   占道健走也违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占非机动车道,可处警告或 5-50 元罚款,出事故还要承担相应责任。   健身没错,但不能以侵犯别人休息权、通行权为代价。公共场合守规矩、讲文明,才是真正的健康生活。   对此你怎么看?凌晨健身该不该严控音量和路段?遇到类似扰民,你会直接投诉吗?   太原 暴走团 噪音扰民 健身 民生关注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27
用户10xxx27 1
2026-04-01 01:06
这确实是一群祸害!
用户15xxx20
用户15xxx20 1
2026-03-31 22:57
支持大货车辗压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