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厂大厦老板乱扔烟头被捕。 近日,一段影片在香港社交平台流传,在观塘的一栋工业大厦内,一名没穿上衣的男子,将烟头从高空扔下。 香港警方在昨日确认涉事单位后,以涉嫌「容许物品从建筑物堕下」,拘捕涉案38岁姓朱男子,据悉,朱男是涉事单位租户兼公司老板。 根据香港法例第 228 章《简易程罪治罪条例》第 4B(1)条,如有人自建筑物 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建筑物堕下,对在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 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0,000 元及监禁六个月。


香港工厂大厦老板乱扔烟头被捕。 近日,一段影片在香港社交平台流传,在观塘的一栋工业大厦内,一名没穿上衣的男子,将烟头从高空扔下。 香港警方在昨日确认涉事单位后,以涉嫌「容许物品从建筑物堕下」,拘捕涉案38岁姓朱男子,据悉,朱男是涉事单位租户兼公司老板。 根据香港法例第 228 章《简易程罪治罪条例》第 4B(1)条,如有人自建筑物 掉下任何东西,或容许任何东西自建筑物堕下,对在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 人造成危险或损伤者,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0,000 元及监禁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