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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飞宇这次是真的让人刮目相看了。 之前总觉得他被捧得太高,时尚杂志封面拍得再

陈飞宇这次是真的让人刮目相看了。 之前总觉得他被捧得太高,时尚杂志封面拍得再帅,一到影视剧里就差点意思,观众骂他“资源咖”的声音就没断过。谁能想到,一个浑身名牌的星二代,穿上褪色的蓝布工装,往70年代的林场一站,居然把下乡知青那股子愣头青的劲儿演活了。 《纯真年代的爱情》里,他演的小方,是个在林场拿先进奖状的傻大个。镜头里他皮肤黝黑,手掌粗糙,给同事带东西时把布包勒得指节发白,站在棉纺厂门口等青梅竹马的小妮时,脚尖在地上蹭来蹭去,紧张得像揣了只兔子。这模样,哪还有半分平时红毯上的精致? 最让人惊喜的是暴雨救人那场戏。他冲进摇摇欲坠的居民楼,喊人的声音带着破音,把老人背出来时被掉下来的木板砸中后背,闷哼一声却没停步。后来在医院醒来,小妮红着眼圈给他喂粥,他嘴笨说不出好听的,就一个劲往对方碗里夹咸菜,那股子憨厚劲儿,弹幕里全是“这居然是陈飞宇?” 其实想想,他之前总被骂,不是因为没演技,是没找对路。时装剧里他端着架子,古装剧里他眼神飘,唯独这次的知青角色,带着点笨拙的真诚,反而和他本人的少年感对上了。就像小方在剧里说的“我啥也不会,就会干活”,陈飞宇这次也没耍花样,就踏踏实实演了个普通人,反倒让人记住了。 和孙千的对手戏也有意思。小妮说想假结婚腾房子给大哥,他低着头抠床单,半天憋出一句“那……得办真结婚证不?” 孙千瞪他一眼,他立刻摆手“我不是那意思”,耳朵红到脖子根。这种青涩的互动,比那些工业糖精好嗑多了,观众说“这对CP有股苞米地里的甜”。 现在看来,强捧真不如找对赛道。陈凯歌捧了十几年,没让儿子在大制作里站稳脚跟,反倒一部年代剧里的“傻大个”,让他靠演技刷了波好感。这就像种地,不是施的肥越多长得越好,得看种子适合啥土壤。 四集追下来,你会发现他演的小方,就是当年千千万万知青里的一个:会因为得先进奖状偷偷乐,会为了几毛钱住宿费不好意思,会在喜欢的姑娘面前嘴笨。这种真实,比任何精致的造型都有力量。 或许演员这行就是这样,长得帅是敲门砖,但能让人记住的,永远是那些藏在角色背后的、带着烟火气的认真。陈飞宇这次总算明白,比起“陈凯歌儿子”的标签,观众更认“小方”这样的角色。 你追这部剧了吗?觉得他这次演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