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女子帮老板买单,被认定为涉黑了,对方说,如果认了,就是一年半,不认就是两年,她坚持不认,结果被羁押了821天,后来无罪释放,她申请了国家赔偿,结果仅仅13天过去,她又被立新案了,女子表示,这太巧了,她质疑这是针对赔偿而立的新案,就是想规避责任,对她打击报复。 2021年8月23日,史玉辉莫名其妙地被黑社会了,当时她还在办公室上班,突然就来了几个人,让她协助调查,史玉辉还没反应过来,一副手铐就给她戴上了。 她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经理,干着一份普通的工作,领着一份普通的工资,怎么莫名其妙就说她黑社会了,她非常困惑又有些抗拒地问:“干嘛给我戴上手铐?我又没有犯什么罪!” 他们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说这是工作需要。 就这样,史玉辉被带走了,她想不明白她只是一个物业经理,她的工作怎么会与黑社会有关。 那几个人带着史玉辉回到她的家,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有任何执法记录,就搜她的家了,因为她确实没有做过任何涉黑的事情,她家自然也找不到相关的证据。 他们只好将她带回审讯室,他们跟史玉辉说,说满意了,他们就让史玉辉回家,说不满意,那么就要史玉辉承担相应的后果。 史玉辉不知道要说什么,因为她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事情,涉黑了,她当然说不出之所以然来。 这时他们又跟她说了,如果认的话,那么就是一年半,如果不认的话,那就是两年。 她又没有做过任何事情,怎么认,她当时只有一个想法,既然要她认,那么就得说清楚,她到底参加了哪一起黑社会活动,或者她做了什么事情,导致她参加了黑社会活动。 她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他们把这件事情说清楚了。有理有据了,那么她可以认罪认罚。 他们并没有说出具体的原因,只是跟史玉辉说,史玉辉给老板递送材料给部门,他们发现史玉辉和老板聊天记录是非常愉悦的,和老板吃饭,还给老板买单,这就是涉黑了。 如此而已,就被认为参加了黑社会活动,史玉辉当然不认,她是一名员工,和老板吃饭,协助老板买单,这怎么算是涉黑活动? 并且她提交的资料是属于正规的资料,以此为由,认为她涉黑了,她不服,她坚决不认,结果就被羁押了821天。 821天,史玉辉坚持一个信念,她没有做过的事情,她不认罪,终于她的坚持迎来了光明。 2023年的10月23日,她被取保候审了,后来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这件事终于告了一段落,事情也真相大白了,她无罪,她没有参加黑社会活动。 821天的坚持,换来了自己的清白,史玉辉觉得这是值得的,唯一不值得的就是,她被冤枉了,让她白白被羁押了821天。 经历这样的821天,如今无罪释放,史玉辉当然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她要求国家赔偿。 还好事实面前,他们承认是错误羁押,可以赔偿,不但可以赔偿821天的人身自由赔偿,还可以赔偿精神抚慰金,并且他们愿意道歉。 821天的自由,换来一纸道歉和赔偿,史玉辉终于要迎来了新生活了。 可赔偿程序刚刚启动13天,她居然又被立了新案,说她涉嫌骗贷罪,这让史玉辉欲哭无泪了。 在刚刚审结的涉黑案件中,对于这个骗贷行为,法院已经认定这不构成犯罪,一边说无罪,另一边又立了新案,事情怎么会那么巧合! 史玉辉心里有一个大大的质疑,认为他们就是规避责任,想对她进行打击报复,她难以接受这个事情。 毕竟如果一旦立了新案,赔偿程序就会终止,如果新案一直挂在那里,她就无法得到赔偿,这太难了。 自从经历了这821天的羁押,她出来之后就无法找到工作,甚至连送外卖的工作都找不到,平时生活拮据,甚至要靠亲朋好友的接济,才能艰难度日。 她是一个单亲妈妈,身上肩负着抚养孩子的重任,一边错误羁押的赔偿金没有下来,另一边又找不到工作,如今还被立新案,拿不到赔偿金,她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一个已经得到刑事赔偿决定的人,如果一次又一次被立案,赔偿被终止,程序就会成为无限循环的工具,正义就一直在进行中,法律上还又是合法合规的。 为何这么说呢? 如果一个得到刑事赔偿决定的人,在赔偿程序进行的过程中,又立有新案,赔偿程序是要被终止的。 《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解除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只有满足特定条件,才能视为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并有权获得赔偿。 现在史玉辉已经被认定为错误羁押,那她就可以申请赔偿。 在涉黑的案件中,她涉嫌骗贷罪已经由法院认定不构成犯罪,那么这不足以立案,所以她的赔偿程序应当继续进行。 但若是她真的有新案立案,那么赔偿程序是会被终止的。 对此,你对史玉辉的事情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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