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是人的天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曾经看到过一个节目,说老师罚学生写100遍自己名字,其中一个无所谓,另一个认为非常不公平。 那个觉得无所谓的学生的名字叫做“丁一”,那个认为不公平的学生的名字叫做“龔寶鼎”。 “龔寶鼎”这个名字,别说是繁体字,即使是简化字“龚宝鼎”,写起来也不轻松。 当然,后来的二简字,由于许多人反对而废除了。 即使如此,简化字本身还是值得肯定的。 例如,“餐”这个字,仅用左上角那个部件也未尝不可。 必须承认,许多繁体字并不美而且繁的没道理。例如繁体字“體”字,不知所云。 但是简体字的“体”字,简化的非常好。 人之本,即为“体”,这个字义,具有高度抽象的创造意义。既符合事实也符合哲学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