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真可怕!”上海,一36岁女子离婚后带着女儿,在顺风车上认识23岁退伍男子,2人一个月后确定关系,10个月后领了结婚证。女子告诉男子,她女儿想读好学校,提出把女儿户口迁入男子家,最好在男子价值1000多万房产中占有份额。男子用“将来继承可能要交遗产税”为由,劝父母把房子赠予自己,然后把房子99%份额,转到女子名下。女子房子到手,立马起诉离婚,2次离婚都不提分割房产,等把婚离完了,第3次把男子告上法庭,索要房产。法院判决让人拍手叫好。 2018年,上海有个36岁的女人,离婚后带着女儿生活,平时会开顺风车补贴家用。 有一次,她拉了一个23岁的小伙子,小伙子刚退伍不久,人老实,没什么感情经历。两人一路上聊得还算投机,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之后就经常联系。 没聊多久,也就一个月的时间,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小伙子觉得女人成熟体贴,还带着个孩子不容易,打心底里疼她、照顾她;女人则表现得对小伙子格外温柔,时不时说些暖心话,把小伙子哄得团团转。从认识到领结婚证,前后也就10个月,两人连双方父母都没正式见过,也没办婚礼,就这么匆匆结了婚。 结婚后没多长时间,女人就跟小伙子说,她女儿到了上学的年纪,想找个好点的学校,可户口不在这边,没法报名,让小伙子把她女儿的户口迁到他家,接着,她又旁敲侧击地说,要是能在小伙子家的房子里占点份额,女儿上学就更有保障了,以后也能有个依靠。 小伙子家有一套价值1000多万的房子,是他父母当年老宅拆迁分的,一直登记在他和父母名下。 小伙子听了女人的话,没多想,只想着能帮到她和孩子,就去跟父母商量,父母一开始不同意,觉得这事太草率,可小伙子就以 “将来继承房子可能要交遗产税” 为由,一遍遍劝说父母,让他们把房子赠予自己。 父母疼儿子,最终还是答应了,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签了赠与合同,把房子全部过户到了小伙子名下。 可小伙子没想到,他刚拿到房子产权,女人就催着他去办过户,说这样才能安心,小伙子一时冲动,也想着表忠心,就瞒着父母,跟女人一起去了登记中心,把房子99%的份额都转到了女人名下,自己只留了1%,他以为这样能换来女人的真心,可这只是女人计划的开始。 房子过户完成没几个月,女人就变了脸,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小伙子不同意,法院觉得两人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就没判离。 过了一年,女人又第二次起诉离婚,态度特别坚决,小伙子见两人的感情确实没法挽回,就同意了调解离婚,这两次离婚诉讼,女人字都没提房产分割的事,小伙子当时还以为,她是真心想好聚好散,没往别的地方想。 可谁能想到,两人刚办完离婚手续没半年,女人就第三次把小伙子告上了法庭,拿着房产证要求分割房产,说房子99%的份额是她的,必须全部归她,小伙子这才彻底醒悟,自己是被女人骗了,从认识到结婚,再到过户房产,全都是女人的圈套。 法院审理的时候,女人一口咬定,房产证上明确写着她占99%的份额,这房子就该是她的,可法官没有只看房产证,而是查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法官说,这房子本来是小伙子父母的拆迁房,女人对房子一点贡献都没有,而且两人虽然结婚三年多,但实际共同生活也就六个月,属于闪婚闪离,没办婚礼,也没有共同子女。 更重要的是,小伙子把房子99%份额转给女人,没有书面约定,也没有证据证明两人认真商量过,只是一时冲动表忠心,而且这种赠与是基于婚姻能长久的前提,现在婚姻没了,这种赠与就不能算数。 另外,女人比小伙子大13岁,还做过房地产相关工作,社会经验丰富,她明明知道房子的来源,却没提醒小伙子慎重,还刻意在离婚时不提房产,明显是有预谋的。 最后,法院判决房子归小伙子所有,小伙子给女人50万元作为补偿,女人要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女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这个判决出来后,很多人都拍手叫好,觉得终于揭穿了女人的真面目,也保住了小伙子和他父母的养老房。 小伙子经过这事,也算吃了个大亏,以后再也不敢这么轻易相信别人,尤其是涉及到房产、钱财这些大事,更得慎重再慎重。而女人费尽心机算计,最后不仅没拿到房子,还落得个不好的名声,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