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真可怕!”上海,一36岁女子离婚后带着女儿,在顺风车上认识23岁退伍男子,2人一个月后确定关系,10个月后领了结婚证。女子告诉男子,她女儿想读好学校,提出把女儿户口迁入男子家,最好在男子价值1000多万房产中占有份额。男子用“将来继承可能要交遗产税”为由,劝父母把房子赠予自己,然后把房子99%份额,转到女子名下。女子房子到手,立马起诉离婚,2次离婚都不提分割房产,等把婚离完了,第3次把男子告上法庭,索要房产。法院判决让人拍手叫好。 女子抓准男子的软肋,知道他心软、重视感情,又疼她女儿,才故意拿女儿上学当借口,说想让孩子读上海的重点学校,必须把户口迁过来,而迁户口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房产上有份额,还特意装出为难的样子,说“不想给你添麻烦,可孩子的前途不能耽误”。 男子被说得心软,压根没多想,甚至觉得自己身为男友,理应帮她解决难题,转头就去找父母商量。 他父母一开始还犹豫,毕竟这套房子价值1000多万,是老两口一辈子的心血,可架不住儿子软磨硬泡,还搬出“遗产税”的说法,说现在赠予比以后继承更划算,老两口疼儿子,最终还是松了口,办理了赠与手续,把房子全转到男子名下。 男子没半点防备,转手就把房子99%的份额过户给了女子,满心以为这样能换来女子的真心,殊不知这正是女子精心设计的圈套。 过户手续刚办完没半个月,女子就立马变脸,直接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没判离,她又提起第二次,全程绝口不提房产的事,就一门心思要离婚,男子还傻乎乎地以为她只是一时赌气,甚至想挽回,直到拿到离婚判决书,才反应过来不对劲。 可女子根本不给她反应的时间,离婚刚生效,就第三次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房产归她所有,说房子是男子自愿赠与她的,跟婚姻无关,理应属于她个人财产。 法院审理时,调取了两人的聊天记录、过户时的录音,还有男子父母的证言,很容易就看出了女子的猫腻。结合最高法关于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解释,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房产给另一方,若婚姻时间短、另一方存在欺诈,法院可判决房产归给予方所有。 女子从认识男子到离婚,前后不到一年,目的就是为了房产,过户后立马离婚,还刻意隐瞒房产诉求,明显存在欺诈行为。 上海近年来也出现过不少类似的婚恋诈骗案例,光2025年上半年,就有40多起相关报案,大多是利用感情骗取房产、钱财,其中不乏女子骗男子房产的情况,还有像上海爷叔用假房产证骗女友钱财的案例,最终都被依法处理。 法院最终判决撤销男子对女子的房产赠与,房子归男子及其父母所有,女子不仅没拿到一分钱房产,还要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这判决之所以让人拍手叫好,就是因为它戳破了女子的阴谋,守住了公平正义。 男子经此一事,也算吃一堑长一智,只是可惜了那段真心付出的时光,也让不少人看清,有些感情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算计,尤其是涉及房产、钱财这种大额利益时,再单纯也得留个心眼,别被一时的温柔蒙蔽了双眼,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毕竟法律不会纵容这种欺诈行为,只要有证据,正义总会准时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