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带着同居2年的女朋友参加酒局,完事后,醉酒的女朋友情绪激动,多次催促男子去洗漱,男子被催烦了,吼了女友两句,谁曾想,男子洗漱时,女友竟然选择了跳楼,事后,女方家属认为,男子没有尽到照看义务,言语刺激导致女子跳楼,遂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50万,法院这么判! 2023年3月的上海普陀区,同居两年的曾某和张某去参加一场酒局,酒局散场已经是凌晨,两人一起回到了同居的住处。从电梯监控里能明显看出来,张某喝得酩酊大醉,走路都有些不稳,而曾某相对清醒,还能搀扶着张某进屋。 曾某说,到家后他先把女友扶到卧室床上,自己则在客厅沙发上歇了会儿,没曾想过了几分钟,张某自己起身去卫生间洗漱,洗完澡又回了卧室。 可接下来,张某就像着了急一样,反复催促曾某也去洗漱,一遍又一遍,次数多了,本来就有些疲惫的曾某被催得不耐烦,忍不住吼了两句:“烦死了、催什么催”,两人就这样僵持了一会儿,曾某没再多说,转身去了卫生间洗漱。 谁也没想到,这一转身,就成了永别。就在曾某洗漱的短短几分钟里,他突然听到客厅窗台传来一阵响动,心里一紧,赶紧冲出去查看,可此时,张某已经从窗户跳了下去,悲剧瞬间发生。 事后,张某的父母悲痛欲绝,他们认为,女儿和曾某同居两年,两人早已是亲密的伴侣,事发当晚女儿重度醉酒,情绪又不稳定,曾某作为当时房屋里唯一的清醒者,有义务照看女儿的安全。 更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是,曾某不仅没有安抚醉酒的女儿,反而用言语刺激她,之后还把醉酒的女儿独自留在客厅,才导致悲剧发生,所以曾某必须负责,随后便将曾某告上法庭,索赔150万元。 面对索赔,曾某觉得自己特别冤枉,他辩解称,自己已经尽到了该尽的责任,到家后先把女友扶到床上休息,女友也能自行洗漱,说明意识还算清醒。 而且他根本没想到女友会做出跳楼的极端行为,主观上无法预见,客观上也来不及阻止,那句“烦死了”只是随口的不耐烦,并不是故意要刺激女友,所以他不应该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求。 这件事一经曝光,网上的争议就炸开了锅。有人站曾某这边,觉得他太冤了,情侣之间拌嘴、吼两句很正常,谁能料到一句气话会酿成这么大的悲剧?而且张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选择跳楼,后果应该自己承担,凭什么让曾某买单。 但也有人支持女方家属,认为同居两年,彼此就有相互照看的义务,尤其是张某醉酒后,情绪不稳定,曾某作为男友,不仅不安抚,还言语刺激,又独自把她留在客厅,确实存在疏忽,悲剧的发生,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这起案件,没有支持女方家属150万的索赔,却也认定了曾某的过错,判决他赔偿张某父母死亡赔偿金67227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总共近70万元,相当于承担40%的责任。 法院给出的理由很明确,曾某和张某共同饮酒,张某重度醉酒(尸检显示胸腔血性液体乙醇含量达1.99mg/mL),曾某相对清醒,作为同饮者和同住人,他对张某有照护义务; 根据曾某的笔录,张某之前酒后就有过跳楼等过激行为,曾某本该更加注意,却还用言语刺激她; 曾某在刺激张某后,将醉酒且情绪不稳定的她独自留在客厅,没能及时发现异常、阻止悲剧,存在疏于照看的过错。 当然,法院也考虑到,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跳楼是她自身的选择,所以也让她自行承担60%的责任。 其实这起悲剧,没有真正的赢家,曾某为自己的不耐烦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仅失去了女友,还要赔偿近70万,而张某的父母,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女儿,再多的赔偿也换不回亲人的生命。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同居情侣提了个醒,亲密关系里,多一份耐心,少一份不耐烦,尤其是在对方情绪激动、醉酒脆弱的时候,多一点安抚,少一点指责,或许就能避免一场悲剧。 而且大家也要明白,同居虽然没有婚姻的法律约束,但朝夕相处的陪伴,本身就意味着一份责任,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留下一辈子的遗憾。 至于法院的判决,看似苛刻,实则是在提醒我们,任何时候,生命都值得被敬畏,而身边人的责任,从来都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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