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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最牛十二大家族:世代享有高官厚禄,犯法后刑部不敢管 明朝的时候,有十二个家

明朝最牛十二大家族:世代享有高官厚禄,犯法后刑部不敢管 明朝的时候,有十二个家族特别厉害,厉害到什么程度呢?他们家子子孙孙都能当大官、拿厚禄,就算犯了法,负责办案的刑部也不敢管,最后只能由皇帝来决定怎么处理。 这话听起来像是小说家的夸张,却是白纸黑字写在《皇明祖训》里的铁规矩。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给后世子孙定下一条硬杠杠:“皇亲国戚有犯,在嗣君自决……止许法司举奏,并不许擅自拿问。”换句话说,刑部、大理寺这些衙门,看到这十二家犯罪,只能写个举报信递上去,连抓人的资格都没有。哪怕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也得等皇帝亲自点头,法司才敢动。 这十二家究竟是谁?朱元璋分了两类。 第一类是皇亲国戚——皇后家、皇妃家、太子妃家、亲王王妃家、郡王妃家、驸马家、仪宾家。但凡跟老朱家结了亲,全家跟着沾光。 待遇也是顶格的:亲王岁禄万石,公主驸马两千石,郡王两千石,仪宾八百石。到明朝中期,皇后家的兄弟直接封侯封伯,比如明孝宗的张皇后,两个弟弟张鹤龄封昌国公、张延龄封建昌侯,田地一口气占了两万多顷。 第二类是朱元璋的姻亲故旧——魏国公徐达家、曹国公李文忠家、信国公汤和家、西平侯沐英家、武定侯郭英家。这几家不但是开国功臣,还跟老朱有特殊关系:徐达、汤和是发小,李文忠是亲外甥,沐英是干儿子,郭英的姐姐是宠妃。老朱在《皇明祖训》里专门点名这几家,意思很明白——你们跟我有这层关系,后代自然也跟着享受特权。 这套制度一跑就是两百多年。这些家族在京城的宅子占了大半个街区,田庄跨州连郡,日子过得比王爷还滋润。但特权这东西,一旦给了,就收不回来。 嘉靖朝出了个典型案例。武定侯郭勋,郭英的后人,正德年间就镇守两广,为人刚愎自用,闹得民怨沸腾。刑科都给事中王爌弹劾他,郭勋不但不认错,还肆无忌惮地辩解。到了嘉靖二十年,郭勋更是无法无天,嘉靖帝一怒之下把他投进锦衣卫大牢。 按说以郭家的身份,刑部根本不敢审,得皇帝亲裁。可这回嘉靖帝是真恼了,郭勋最后瘐死狱中。案子审结后,刑部拟了斩刑,家产充公,夺爵除封,但郭勋的儿子后来还是袭了侯爵。可见这特权的根扎得有多深。 不过,明朝中后期,形势在变。宗室人口暴增,朝廷养不起了,法律也开始收紧。弘治十三年出台《问刑条例》,嘉靖、万历两朝又重修,开始把宗室往普通法律里塞。但即便如此,亲王级的法律特权纹丝不动,真正被收紧的是那些远支宗室。嘉靖四十四年颁布的《宗藩条例》,明确按爵位高低区别对待——亲王照旧逍遥法外,郡王以下的就开始受约束了。这种“上下分野”很有意思:上层的特权是铁打的,下层的待遇是流水的。 说到底,这十二大家族的特权,根子在朱元璋的设计里。他想用血缘和姻亲绑住整个统治阶层,让朱家江山固若金汤。可结果呢?特权阶层仗着“刑部不敢管”,巧取豪夺、横行不法,把国家搞得乌烟瘴气。到明末,李自成打进北京,那些世袭国公侯爵的府第被抄了个精光。崇祯皇帝煤山上吊时,身边连个护驾的勋贵都没有。 朱元璋大概没想到,他亲手捧起来的十二大家族,最后既没护住大明江山,也没保住自己的子孙。特权这东西,给的时候有多痛快,反噬的时候就有多惨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