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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奇了!”男子酒后失踪近一年,上千人搜山找不到!同饮者和警方,责任怎么算?

“太离奇了!”男子酒后失踪近一年,上千人搜山找不到!同饮者和警方,责任怎么算? 来源:红星新闻、九派新闻 今天说的这件事,看得人后背发凉。 陕西延安,58岁的校车司机赵永刚,晚上跟几个同事聚餐,喝了半斤白酒。结束后,朋友说上个厕所就送他回家。就这几分钟的功夫,赵永刚不见了。 这一失踪,就是将近一年。 警方出动无人机、搜救犬,上千人上山地毯式搜索,把方圆几里的山林翻了个遍,愣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赵永刚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咱们不光讲故事,还要从法律角度聊聊:成年人酒后失踪,同饮者有没有责任?家属该怎么办? 一、朋友说“送他回家”,结果人丢了,要不要担责?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朋友都说了要送,结果把人弄丢了,这不得负责? 咱们先看法律怎么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讲的是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那同饮者的“过错”怎么判断?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要担责: 第一,强行劝酒、灌酒,导致对方醉酒失去自控能力。 第二,明知对方已经醉酒,还放任其独自离开,没有尽到照顾、护送义务。 第三,没有把醉酒者安全交到家人手中,中途撒手不管。 回到这个案子里,赵永刚的朋友做得其实挺到位的——主动提出送他回家,发现人不见了立即联系家属、连夜寻找。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朋友并没有“放任不管”,而是“上厕所离开了几分钟”的间隙出了意外。 这种情况下,朋友是否构成“过错”,就要看一个细节:赵永刚当时的状态,是否已经到了需要寸步不离看护的程度。如果他已经明显意识不清、走路不稳,朋友还让他一个人在门口等着,那确实存在一定疏忽。但如果他当时看起来还算清醒,朋友短暂离开属于正常行为,那法律上就很难认定朋友有过错。 所以,“说了送”不等于“一定担责”,关键看有没有尽到合理的照顾义务。 二、警方搜了快一年没找到,家属能做什么? 这个案子最让人揪心的,就是“搜不到人”。上千人上山,无人机、搜救犬全上了,几个月下来连个影子都没有。家属急得悬赏10万,依然没结果。 从法律角度讲,这种情况家属有几个选择: 第一,继续要求警方依法履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失踪人员,警方有义务开展查找工作。赵永刚这个案子已经立为刑事案件,说明警方认为存在刑事犯罪的可能,那就应该持续侦查。家属可以定期向办案单位了解进展,要求出具书面说明。 第二,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六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可以申请宣告死亡。赵永刚这个情况,如果再过一年仍然找不到,家属就可以走这个程序。宣告死亡后,可以处理遗产继承、保险理赔等事宜。 第三,整理好所有证据,保留追责权利。不管是追究同饮者的责任,还是将来万一发现刑事案件,证据都是关键。聚餐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谁劝了酒、谁最后接触赵永刚——这些细节越清楚越好。 三、这起悲剧给咱们的警示:酒后安全,不是小事 赵永刚失踪快一年了,虽然还没找到,但从种种迹象看,生还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他的经历,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 第一,喝酒别高估自己。赵永刚平时有一斤酒量,这次只喝了半斤,朋友都觉得他没事。但酒精对每个人影响都不一样,状态不好、疲劳、情绪波动,都可能让“半斤”变成“要命”。那句“咦,怎么没路了?”很可能就是他意识模糊后,走到悬崖边或陡坡上的最后一声叹息。 第二,送人送到家,才算送。很多悲剧就发生在“以为没事了”的瞬间。朋友说要送,就一定要亲眼看着他进门,或者交到他家人手里。尤其是晚上、喝了酒、年纪偏大的人,几分钟的疏忽,可能就是一辈子的遗憾。 第三,年纪大了,能不喝就不喝。58岁正是心脑血管疾病高发的年纪,饮酒容易诱发心梗、脑梗。赵永刚席间表现烦躁、连抽五支烟,这些都是反常信号。身体给你的警告,别不当回事。 结论:人没找到,但教训已经足够深刻 这件事目前还没有结局。新一轮搜救3月25日又要开始了,家属还在坚持,还在等。 咱们不猜是失足坠崖还是突发疾病,也不猜测什么“灵异事件”。但有一点是确定的:一个成年人酒后独自离开,走进山区监控盲区,将近一年找不到人——这不是天灾,是人祸。 人祸在哪里?在对酒精的轻敌,对安全的疏忽,对“送回家”这三个字的打折执行。 最后想问问大家:如果你跟朋友聚餐,有人喝多了,你觉得做到什么程度才算“尽到责任”?如果你是赵永刚的家属,快一年了还找不到人,你会怎么做?欢迎在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