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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一女子将1岁儿子扔给亲戚照看,仅支付400元抚养费,外出务工10几年不

云南昭通,一女子将1岁儿子扔给亲戚照看,仅支付400元抚养费,外出务工10几年不接回,亲戚无奈转托聂某抚养,没想到孩子竟在厕所意外溺亡。10余年后,女子和孩子爸爸突然返乡,才知儿子去世,于是他们起诉亲戚、聂某索赔90万,最后法院这样判决!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 咱先从头说起。 2001年,王女士和袁先生在昭通城里生了个儿子,孩子才一岁左右,俩人想着外出打工挣大钱,就把宝宝托给了亲戚邵某,约定每月给400块抚养费,说好干完工,就回家接走孩子。 谁想到,这一拖就是十几年没声没息。 按照约定,王女士和袁先生带着亲戚家的几个孩子南下打工,可到时间了根本没见他们回来。 邵某人傻好说话,多次催人家回一趟,可王女士只回来一次,就为几桶奶粉钱跟邵某吵了起来,最后拍拍屁股又走人,去干活去了,这一走,就是十几年。 时间一长,邵某也扛不住了。 一个人带孩子,抚养金又只有那点,天天联系不上王女士、袁先生,实在没法继续照顾。 2005年9月,他跟另一个叫聂某的人商量,把孩子直接转托给聂某,还到村委会简单报备了一下。 说实话,这转托没问父母同不同意,也没签什么合同,只是看自己实在忙不过来才这么干。 可没过多久,大悲剧发生了。 聂某带着小袁跑到福建打工,可他自己得上班,一个大人顾不过来一岁娃。 小袁在出租屋旁的那个露天厕所玩耍,不小心掉进去就没出来,溺亡了。 就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小生命没了,也没人给他站台。 孩子没了,王女士、袁先生这对外出打工的父母却浑然不知。 直到2016年,他们偶然回到老家,才被人告知孩子早就死了。 两人根本想象不到,急忙跑去报警说亲戚把孩子拐卖了,可民警查完说没拐卖证据,不予立案。 气不过的父母又把邵某告了,折腾了好几年,案件一拖就是到2020年才又同时把邵某和聂某一起告上法庭,索赔金额竟高达90多万。 一审法院看完材料后,判他们父母监护不力,承担80%责任;邵某、聂某一起承担20%,赔付王女士、袁先生共17.4万。 王女士、袁先生又不服,跑到二审。 二审在2026年1月15日终于开庭再审,最后给出的大反转是:二人监护失职更重,责任升到90%;邵某当年虽没问同意就转托,但因联系不上父母、又报备村委,做了必要注意,算合理处置,无过错不用赔;聂某作为直接监护人,没看好孩子,要承担10%责任,赔8.7万多元。 再讲个细节,父母想多拿点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法院也没支持,说悲剧是个意外,没证据说别人故意伤害,精神赔偿没门。 还有一个麻烦事儿,本来要证明亲生关系,王女士、袁先生拿不出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啥的,法院只能根据大家证词综合判断,最后认定宝宝确实是他们的孩子。 这事其实也提醒人,关键证件要留好,不然打官司光说感情也不顶用。 法院在判决书里引用了《民法典》第34条,直截了当说监护人要保护孩子人身安全和财产权,不能把孩子一交给别人就万事大吉,父母把孩子扔给亲戚十几年不管,监护职责压根没尽到,那责任可大了。 邵某尽管转托程序简单,但至少找人救急还报备了,算尽了注意义务;聂某则没看住孩子,出了事得担责;至于王女士、袁先生,孩子一岁小脑袋最缺父母暖,他们却十几年不闻不问,连抚养费也只给过一次400块,属于严重失职。 这事给咱们敲个警钟:外出打工再苦,也别把孩子当“扔包袱”似的随便寄人篱下。 委托照看要找靠谱的,最好留条书面合同,还得常打电话、视频问个明白。 要是受托人再要转给别人,也得先跟自己说清楚,报备或留底单子,别怕麻烦。 关键证据别丢,出生证明、户口本这些都要妥善保存,打官司还能顶个用场。 最扎心的是,小袁短短几年没在父母怀里长大,这辈子永远没机会感受爸妈的关爱。 法庭判了,再多钱也回不来孩子。 王女士、袁先生出事了才来要钱,真让人心寒。 总之,最该扛起责任的永远是亲生父母,不能图一时方便就撇得干干净净。 看完这个案,告诉我们:监护责任太大,不要随便帮别人监护孩子,如果要监护,一定不能粗心大意,因为一旦出事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