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令人痛心!云南昭通,女子将1岁儿子扔给亲戚照看,外出务工10几年不接回,亲戚无奈

令人痛心!云南昭通,女子将1岁儿子扔给亲戚照看,外出务工10几年不接回,亲戚无奈转托聂某抚养,谁料,孩子竟在厕所意外溺亡。10余年后,女子和孩子爸爸突然返乡,才知儿子去世,起诉亲戚、聂某索赔90万,一审判亲戚、聂某共赔17万,二审法院却作出不同判决。 2001年,王某和袁某生下儿子小袁。孩子才满1岁,两口子就琢磨着出门打工挣钱。王某寻至亲戚邵某将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决然地塞入邵某怀中。 邵某本不想接这烫手山芋,可架不住王某拍胸脯打包票:“几个月就回来接,超时每月给你400块抚养费。” 还有一条件,王某需携邵某侄子侄女一同外出。约定的日子到了,王某踪影全无。一位亲妈竟将亲生儿子托付给亲戚后,就此杳无音信,仿若人间蒸发,甚至连一通电话都未曾打来,实在令人唏嘘。 袁某更绝。他是小袁的亲爹,却压根不知道儿子在哪儿,过得怎么样。十几年来,他对这孩子的生活完全放任,仿佛这个孩子从未存在过。 邵某一个人撑着,苦熬到2005年9月。她实在扛不住了,联系不上王某,自己生活压力又大,孩子眼看要上学的年纪,户口都没有。 她做了两件事:一是和孩子父母联系,联系不上。其二,前往村委会进行报备,将具体情况清晰、详尽地阐述明白,以便相关方面能准确掌握信息,妥善应对后续事宜。 她把孩子转托给了聂某,双方签了“委托监护协议”,没约定报酬。聂某携小袁前往福建,意在让其于彼处务工。短短数语,勾勒出二人这一前往福建打工的行程动向。日子过得紧巴巴,他白天要上班挣钱,孩子就一个人留在出租屋里。 2006年某日,小袁在出租屋旁的露天厕所玩耍时,不慎跌入溺亡。他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大人。 这孩子来到世上短短几年,从未得到过父母的拥抱,最后在异乡的旱厕里,悄无声息地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直到十年后,2016年,王某突然回到老家,张口就要儿子。她跑到派出所报案,说亲戚拐卖孩子。警方一查,不构成拐卖,不立案。 王某不死心,又打了好几场官司。2020年,她终与袁某携手,将邵某和聂某诉至法庭,索赔金额逾九十万元。此般举动,似为正义与权益的奋力伸张。 2023年1月15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一审时,法院认定邵某收取了400块,算是“有偿委托监护”,加上她未经同意就把孩子转给聂某,得承担20%责任,邵某和聂某一起赔17.4万。 法院经审理认定,邵某实施转托行为存在客观缘由,彼时其尝试联络孩子父母却未能取得联系。她尽了注意义务跑去村委会报备。善意的受托人,不是随随便便就要背锅的。 最终裁判结果揭晓:经审慎判定,邵某在此次事件中并无过错,依据相关规定与事实情况,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聂某承担10%责任,赔8.7万。王某和袁某这对父母,承担90%责任。这一数字如同一把锐利的针,毫不留情地刺痛了众人的眼眸,让每一个目睹它的人,内心都不禁为之震颤。 也就是说,法院认定,这孩子溺亡的责任,将近一半要算在他亲生父母头上。《民法典》第34条白纸黑字写得清楚:监护人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王某呢?催了也不回来,连法律途径都不走,就这么消失了十多年。袁某呢?连孩子的生活都不闻不问。 法院的原话很狠:两人对小袁的生命安全根本不在乎,监护失职。最讽刺的是,出事了,他们不是回来认错,而是回来要钱。帮人数年,分文未取,还被孩子父母坑得欲哭无泪。要不是法院最终认定她“尽了注意义务”,这口锅得背到什么时候? 邵某在当年主动前往村委会进行报备,于彼时的情形而言,已然算得上是颇为尽责之举了。可那又怎样?如果有一个正式的监护转移登记制度,如果有一套支持非正式照顾者的社会机制,这场悲剧或许能被及时阻断。 可惜没有如果。那个在异乡旱厕里死去的孩子,用生命标注了一个制度盲区,也标注了一对父母永远无法弥补的亏欠。他们把他带到这个世上,却从未真正拥抱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