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素质!河南长垣,一对小情侣大肆破坏房东的房子,新家具任由狗咬、猫爪,床塌门裂,臭气熏天。房东王女士崩溃不已,却发现找不到他们的人影,只能给签合同的男子打电话索要赔偿。该男子却表示,我早走了,是前女友在住,找她要钱去。那么,王女士该找谁来赔钱呢?是这个男子还是他的前女友呢?她还能要到钱吗? 今年2月份,河南长垣,房东王女士的一个租户,没给王女士打招呼,突然就离开了。 王女士有些纳闷,不知道他为啥突然离开,就打算到自己出租的房子里看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自己房子里崭新的家具被破坏的不成样子了,门也坏了,地板也坏了,整个屋子臭气熏天,完全看不出来以前房屋的样子。 看到这样的场景啊,王女士心疼的不行。即使是租赁的房子也不能这么破坏呀,王女士特别崩溃。 因为与租户签有合同,破坏房屋必须赔偿,所以她仔细查看房子的破坏情况,为后期索赔做好准备。 只见,房子里的沙发被狗咬下了一大块,沙发的扶手被猫抓的一道一道的。 而且王女士出租的时候,为了让租户能住的舒服,专门新买了一个吊床。如今这个吊床的背椅已经腐坏了,破破烂烂的在那儿挂着。 更令人震惊的是睡觉的床已经塌了,七零八散的在那儿堆着。 更别提房间里的门了,所有门都已经掉漆了,破坏非常严重,而且地板上还有水、泥土、沙子等,不知道的还以为谁在这施工装修呢。 冰箱里放满了各种的垃圾,发霉发臭了,整个屋子熏得人想吐。 别说王女士心疼了,就是换作任何人,看到自己的房子被破坏成这样,也会受不了。 你说这个租户也真是的,你租着人家的房子就好好住嘛,为什么把人家的房子破坏成这样呢? 从王女士口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她是在2024年12月份把自己的这套房子,以每月1000块钱的月租给了一对年轻的情侣。 为了让他们住的舒服,她房子里的沙发是全新的,而且自从租给他们以后,王女士还特别的自觉,从来没有上门看过她的房子,就为了给这些租户私密的空间。 王女士作为房东,对这个租户是仁至义尽了,方方面面都想的很周到,但是这个租户却丝毫不替王女士着想,把人家的房子破坏成这样。 气愤的的王女士立马拨通了租户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年轻男子。男子表示,他早就搬走了,是他前女友在住。 王女士一听就气坏了,她生气的说,当时签合同的是你,不要出现问题了就往别人身上推。 最后,该男子的妈妈现身来交涉,后期到底怎么处理的就不得而知了。 那么,王女士的房子被破坏成这样,她可以依法向这名男子索要全部的赔偿吗? 《民法典》第714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 第711条规定,未按约定/性质使用导致损失,出租人可解除合同+索赔 从以上法律条文中可以了解到,如果王女士的租户属于正常使用她的房屋,屋里的家具、门等正常磨损,那么这个租户是不用赔偿的。 但是房屋现场的情况一看就知道,这个租户并不是正常使用,而是人为大肆破坏,从而导致房屋家具损坏严重。 所以这个租户必须赔偿王女士的损失,如果他拒不赔偿的话,那王女士完全可以告他。 但是,如果真实情况真如这个男子所言,是他的前女友破坏了呢,那应该谁来赔偿王女士的经济损失呢? 还是这个签合同的男子,不是他的前女友。 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签合同的承租人对房屋的物品等有保管的义务,无论承租人允许谁来居住,造成的房屋损失都必须由这个承租人来赔偿。 所以无论是谁在那儿住,都需要由这个男子来承担损失。 那真正破坏房屋的前女友,就逍遥法外、不用赔偿吗? 不是的,这个男子赔偿完房东损失后,他可以再向前女友索要房屋的赔偿,这点法律是允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