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是落网了不假,可她却有可能不会被判死刑! 就在3月21日媒体传来了好消息,梅姨已经被抓,而她的真实姓名叫做谢某某,她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经被帽子叔叔依法逮捕,而等待她的将会是法律的审判。我相信但凡了解过梅姨的所作所为的话,都会觉得这样的人哪怕是被判死刑也不为过,可我想说的是,她却有可能会免于死刑。当然我本人自然是希望这样的人被判死刑,甚至是我觉得这样的人被判死刑都不为过,就应该效仿一些古代的刑罚才对。可有一个很大的变数,这个变数就是梅姨的年纪! 咱们国家刑法第四十二条第九款有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根据媒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张维平曾交代梅姨约为1952年生人,如果这个为真的话,就相当于如今的梅姨已经是74岁了。如果梅姨她懂法的话,只要稍微拖延一下,到审判时就会产生变数。事实上不是说没这种可能,一般案件的处理流程特别繁琐,耗时都会比较久,更何况这类重大案件。 而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帽子叔叔也会倾向于,从犯罪嫌疑人口中获取更多线索,从而帮助更多地人重新回来家庭,而且是哪怕是有一丝希望,他们也不会放弃的。因此怕的就是梅姨,为了拖延时间一点一点透露线索,毕竟对于她这样的人来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结果出现,可行的办法,其实就是从严从快处理,可这又多少有点不太现实。 不过或许我们担心的也不会出现,因为还有例外条款,而所谓的“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里的致人死亡,不仅指直接杀害他人,也包括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等。梅姨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致人死亡,但她的行为导致了不少家庭的破裂,以及他人间接的死亡,社会危害性是极大的,后果也是十分严重的。只要法院能认定这一点,那梅姨就无法利用,年满75周岁这一条件来逃脱死刑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