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障却不领结婚证是什么心态?看看这位律师怎么说。这位律师说,有一种官司是他干律师以来最难理解的,就是没领结婚证的彩礼纠纷。女人不都是要保障的吗?领证是最好的保障,不领证,住一起搞不好还有订婚强奸风险,后来官司打多了就知道,这种不领证就住在一起的,就是除了彩礼外,还有别的要求未达到,随时准备跑路的。 他说,法律上规定,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全额返回,后来又出一个司法解释,打了一个补丁,未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一起的,考虑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按比例退还。 他说,还有一点更不明白,这种分手不退彩礼的纠纷,还要闹到法院,法院竟然还支持,这跟打击天价彩礼精神相违背,即使扣除20%,50%,或者70%,不还是天价彩礼吗?这种不领证的女人就是出来M自己的,现在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你俩搞对象,男方为什么要付钱,说是自愿赠予,简直是放气。这么多钱别人给你,肯定是为了扯证结婚,不是为了搞对象给的,睡了觉得分手亏了不退钱就是卖。 他说,多半的男生认倒霉,通过法院多少退点,有的男人不给机会,有你后悔的。 这位律师说,如果是他女儿,彩礼肯定收,让孩子们自己谈,跟他汇报下就行,如果收了彩礼后女儿分手,他不仅会彩礼全额退,还倒给10万,这表示退婚的是我家,是我家瞧不上你,瞧不上你家,这是女孩家给女儿的尊严。 他说,现在有的女方父母说好听点是为了女儿,其实就是借婚姻之名敲诈勒索,说难听点,就是将青楼开到了自己家,退婚不退彩礼,总是说自己女儿亏了,扣了彩礼换下家,还是说自己吃亏了,跟卖有什么区别? 第一次听到有人将女人处处要保障,却收了彩礼不肯领结婚证的原因解释得明明白白,不愧是实案中摸透的人性。 其实,那些一直在挖空心思算计别人的人也没看见她们发财,大多后来也过得不好,最终都得为自己的品行付出了代价。 大家赞同该律师的观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