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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天讹地讹空气!”陕西渭南,男子去一公司谈项目,告诉对方自己有高血压,吃饭时,

“讹天讹地讹空气!”陕西渭南,男子去一公司谈项目,告诉对方自己有高血压,吃饭时,无人劝酒,结束时男子主动抿了一口啤酒表示感谢,次日,男子竟在酒店意外身亡。家属将3名同饮者和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43万,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2023年5月15日,渭南的吴某(化名)带着项目方案,去当地一家公司谈合作,本来是奔着共赢去的,谁也没想到,这一去竟成了永别。 当天上午,对方公司挺客气,提前给吴某在酒店订好了房间,方便他洽谈完休息。下午考察完公司,到了饭点,公司负责人就带着员工,还有其他几位客户,一共9个人,找了家餐厅一起吃饭。 吃饭前,吴某特意跟公司负责人说明了情况,说自己有高血压,不能喝酒,大家也都记在了心里。负责人听了之后,干脆就没带酒去餐厅,席间虽然有公司的工程师点了三瓶啤酒,也就三四个人分着喝,最后还没喝完两瓶,全程没人劝吴某喝一口,甚至都没人提让他喝酒的事,生怕刺激到他的身体。 一顿饭吃得挺融洽,项目也谈得差不多了,眼看就要结束,吴某觉得人家热情招待,自己不表示一下过意不去。 于是他自己找了个小玻璃杯,倒了三分之一的啤酒,就抿了一小口,算是表达感谢,之后大家就散场了。 晚上8点多,公司还特意安排人,把吴某安全送到了之前订好的酒店,看着他进了房间,才放心离开,这一系列操作,按理说已经做得很周到了。 可谁能想到,意外还是发生了。 第二天下午1点多,酒店工作人员去查看客人是否需要续住,推开吴某的房间门,发现他躺在地上,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可等到医护人员赶到,吴某已经没了生命体征,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上,写着死亡原因是“呼吸心跳骤停”,至于具体是什么导致的,当时并没有明确。 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吴某的家属彻底崩溃了,好好的人出去谈项目,怎么说没就没了。悲痛之下,家属把当天一起吃饭的3名同饮者,还有接待吴某的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43万余元。 家属觉得,同饮者和公司明明知道吴某有高血压,却没有阻止他喝那一口啤酒,也没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责任。 这起案件闹到法院后,一审法院仔细核查了所有细节,调取了当时的就餐记录、证人证言,还有医院的相关证明。 法院认为,吴某作为成年人,明明知道自己有高血压,不能饮酒,却还是自愿抿了一口啤酒,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属于“自甘风险”。 而同饮者和公司,已经尽到了该尽的义务——知道他有高血压,没人劝酒,公司还特意送他回酒店,全程没有任何过错。 医院的死亡证明只写了“呼吸心跳骤停”,并没有证明吴某的死亡和那一口啤酒有直接关系。而且家属后来也出具了申请书,说排除刑事案件,不做尸体解剖,这就导致没办法通过专业鉴定,确认饮酒和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家属拿不出证据证明同饮者和公司有过错,也证明不了死亡和饮酒有关,索赔自然站不住脚。 一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家属不服,提起了上诉,直到2026年3月18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还是驳回了上诉。 这个判决一出,网上议论纷纷,有人说“一条人命,怎么也得赔点”,但更多人觉得,法院的判决很公正,不能因为出了悲剧,就不分青红皂白让无过错的人买单。 其实这起案件,给我们所有人都敲了警钟。现实生活中,大家难免会有酒局应酬,很多人都有个误区,觉得“只要一起吃饭喝酒,出了事就必须担责”,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只有在同饮者有强迫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还劝酒、酒后不送回家等过错行为时,才需要承担责任。像这起案件里,大家已经做到了极致的注意,没劝酒、送回家,就不需要为别人的自主选择负责。 作为成年人,一定要对自己的身体负责。尤其是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病的人,千万不要抱有“少喝一口没事”的侥幸心理,别因为一时的人情世故,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吴某的悲剧,让人惋惜,但也提醒我们,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尊重自己的身体,才是对自己和家人最基本的负责。 法院的判决,不仅维护了公平正义,也给大家理清了责任边界——法律不保护漠视自身安全的任性,也不冤枉无过错的好人。 说到这里,也想问问屏幕前的你,平时遇到酒局应酬,会怎么应对?如果身边有人明知自己不能喝酒还主动喝一口,你会及时劝阻吗?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