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不讹白不讹?”陕西渭南,一男子去聚餐,他说自己高血压不能喝酒,设宴的人就没带白

“不讹白不讹?”陕西渭南,一男子去聚餐,他说自己高血压不能喝酒,设宴的人就没带白酒,吃饭时也没人劝酒,结束后,男子不好意思,就“抿了一口”啤酒,第二天却死在酒店,家属跟3名同饮者索赔143万,却坚决不做尸检,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吴先生2023年,作为公司代表,去陕西渭南一家公司谈项目。 对方很重视,全程接待得都很周到,中午就帮他订好了酒店,下午考察完安排聚餐。 吴先生提前说自己有高血压,不能喝酒,他不想为了工作,勉为其难的喝酒,损坏自己的健康。 公司负责人也不强人所难,干脆连白酒都没带,就怕出意外。 吃饭的时候,3个工程师点了3瓶啤酒助兴,大家分着喝了不到2瓶,谁也没敢劝吴先生碰酒,就是让他多吃菜,席间相谈甚欢。 眼看饭快吃完了,吴先生自己觉得过意不去,说要表示感谢,主动倒了小半杯啤酒,但只抿了一口,也就意思一下,所有人都没当回事。 因为在大家看来,即使吴先生有高血压,一口啤酒也无大碍。 何况还是他自己要喝的,肯定是没问题,他才喝的,如果他的血压要求他滴酒不沾,他也不会冒险去喝。 散席之后,公司还专门派人把他安全送到酒店房间,看着他进了门才离开。 谁也没想到,第二天酒店打扫房间的时候,发现吴先生倒在地上,送医抢救已经没了。 医院给出的死亡原因是,呼吸心跳骤停。家属根本不接受这个结果,一口咬定是同饮的人没尽到责任,连公司一起告上法院,张口就要143万赔偿。 可事实摆在那儿,全程没人劝酒,是吴先生自己主动喝的一口啤酒。 公司也把人安全送到了酒店,甚至家属自己都不同意做尸检,根本拿不出证据证明,吴先生的死和喝酒有关系。 一审法院直接驳回了家属的诉求,家属不服又上诉,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明确说同饮者和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没过错就不该担责。 这判决真的很公道,不是人死了就一定有理,也不是只要一起吃饭就得担无限责任,要是不管前因后果都让无过错的人赔钱,以后谁还敢正常聚餐应酬。 有人说,不讹白不讹,要是成了呢,又没有损失。其实如果没那么多讹人不受处罚的案例,因为属于公务应酬多少给点,或者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给点,没讹人不受处罚太多太多了,想同情都没法同情,善良的心早就磨平了。 高血压喝酒过量,会第一脑出血导致死亡,他那是心脏骤停跟喝酒完全没关系。 人坏心黑,总想讹钱,丢失了公序良俗。立法该有增加维护公序良俗的免责法条了。 像这种随便就告人讹钱的案件,家应该出台法律惩治才得,不然这些人先胡乱告一通再说,违法成本太低,浪费精力,还让被告不得安宁,助长歪风邪气。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聚餐主办方已提前知晓吴先生高血压的情况,没准备白酒、席间无人劝酒,餐后也将吴先生安全送抵酒店,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存在过错。 且家属没做尸检,无法证明先生某死亡与饮酒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同饮者及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两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 对此,你怎么办?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