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位女士举报,她母亲的前婆婆——也就是民政局退休领导的母亲,名下登记着十处房产和一辆宾利车,加起来总价值有好几亿元。这位女士说,老人明明只是个平平无奇的退休职工,这三年内突然变得这么有钱,实在说不过去。 不过对方却解释说是做生意赚的,但一直没拿出实际的证据来证明。 举报的内容刚发出去就被投诉,很快就被平台删了。没过多久,对方就反过来告这位女士侵犯名誉权,结果法院还判这位女士赢了?不对,是最后让她必须在网上公开道歉。后来民政局那边也回应了,说这是个人隐私问题,属于家里的事,不方便多说。 这件事在网上可炸开锅了,网友们都在讨论:为啥明明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不查,反倒先去追究举报人的责任呢?那公职人员的家人,他们的财产到底应不应该也查一查,纳入廉洁审查里呢?现在最关键的问题还没弄清楚,大家都盼着能有个更清楚、更公开的调查结果。要是你是相关部门的人,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