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男孩不得了!”6岁男孩打110报警说被妈妈打,4名民警立马上门,妈妈当场懵了:小孩报案你们也出警? 这天晚上,河南一个6岁的小男孩乐乐正玩得高兴,不想写作业。妈妈催了几遍,小家伙不仅不听,还跟妈妈顶起了嘴。妈妈那股火“噌”地就上来了,心想:“今天非得治治你这臭脾气不可!”于是,一顿标准的“中国式教育”——“竹笋炒肉”,就在乐乐的小屁股上开了花。 乐乐委屈啊,眼泪哗哗地流,心里那个气呀:“哼,你打我?我要找警察叔叔把你抓起来!”妈妈一听,乐了:“哟呵,你还报警?行,你报,看警察理不理你!”妈妈心想,这小屁孩也就是嘴上说说,吓唬吓唬人罢了。 可谁也没想到,这乐乐是个“狠角色”,说干就干。他趁妈妈不注意,摸到电话,坚定地拨通了110。电话那头,接线员阿姨温柔地问:“小朋友,你怎么啦?”乐乐带着哭腔,字正腔圆地喊道:“警察叔叔,我妈妈打我!你们快来把她抓走!” 没过多久,门外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妈妈一开门,好家伙!门口站着整整4名身穿制服的民警,个个神情严肃。妈妈瞬间懵了,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地说:“警……警察同志,这……这是误会,误会啊!就是孩子不写作业,我教训了两下……” 民警们看着眼前这位一脸尴尬的妈妈,又看了看躲在角落里、探头探脑的乐乐,嘴角疯狂上扬,硬是憋住了笑。但职业素养让他们立刻进入了状态。领队的民警严肃地说:“你好,我们接到孩子报案,说有人殴打他。不管是谁,只要涉及未成年人,我们必须上门核实!” 接下来的一幕,简直能把人笑出腹肌,却又暖到心里。民警们围着小乐乐,像对待大人一样,一本正经地开始“办案”:“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身份证号码是多少?”“妈妈怎么打你的?打哪里了?”妈妈在一旁臊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小声嘀咕:“小孩瞎报警,你们还真来啊?” 民警收起了笑容,认真地看着妈妈:“孩子报警,我们必须重视。他才6岁,如果他不说实话,我们来了也就当教育了;但如果真有事,我们不来,可能就耽误了大事。他这么小就有自我保护意识,这是好事!”听到这话,妈妈的眼圈红了,既是不好意思,又是感动。她连连道歉,民警摆摆手:“没关系,安全第一嘛。谁也不能预料到底是真严重还是开玩笑,必须得过来核实,这是我们的职责。” 一、从法律角度看:家长打孩子,到底算不算违法? 很多人觉得,“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家务事,外人管不着。但从法律上讲,还真不是这么回事。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也就是说,法律对“打孩子”是有明确态度的——不允许。 当然,法律也考虑到了现实情况。一般性的、轻微的管教,不构成家庭暴力。但关键在于“度”。如果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或者长期、多次实施暴力,就可能触犯《反家庭暴力法》,甚至涉嫌《刑法》中的虐待罪。 乐乐妈妈打了几下屁股,显然属于轻微管教,不构成违法。但民警的“较真”,恰恰是在告诉所有家长:管教可以,暴力不行。这个界限,家长心里得有数。 二、从程序角度看:孩子报警,民警必须出警吗? 很多网友可能会觉得,为了这点家务事出动4名民警,是不是太浪费资源了?但答案恰恰相反:必须出警。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关键点是:不管报警人是谁,哪怕是个6岁的孩子,只要接到报警,公安机关就必须依法处理。不能因为报警人年龄小、事情看起来“不大”,就选择性忽略。 民警说得对:“他才6岁,如果他不说实话,我们来了也就当教育了;但如果真有事,我们不来,可能就耽误了大事。”这种“宁可白跑一趟,不可错过一次”的态度,才是对生命负责的态度。 三、从社会意义看:民警的“较真”,守护的不只是一次报警 这出“萌娃报警”的闹剧背后,藏着中国法治进步最温暖的底色。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为了这点小事出动4名民警,是不是太兴师动众了?但在保护未成年人这件事上,从来没有“小事”,只有“隐患”和“安全”。 如果今天民警因为觉得“只是妈妈打孩子”而拒绝出警,那么明天,当一个真正遭受家暴的孩子鼓起勇气拨打110时,等待他的可能就是冷漠的挂断。这4名民警的“较真”,看似笨拙,实则是在为所有孩子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信任高墙。 你觉得,家长打孩子,警察该不该管?如果是你接到这样的报警,你会怎么处理? 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来源:综合媒体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