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借房子给朋友住,结果对方摔伤了,反而被起诉要医药费?最近上海普陀法院判的这起案子,看完真让人唏嘘。 事情是这样的,李某以前是朱某的家政工,两人关系不错。后来李某离沪治病,常来上海看诊,朱某就好心把家里钥匙借她暂住。没想到2024年9月,李某睡朱家高低床上铺,为了充电头朝无护栏的一侧,半夜摔下来伤了脊髓,之后就把朱某告了,说床有安全隐患,还说朱家的房子有出租性质,该赔偿。 但法院最终驳回了李某的全部诉求。法官说,朱某这是好心帮忙,属于情谊行为,不是营利性出租,而且朱某没过错,也尽到了救助义务。反观李某,作为成年人,自己选的上铺,还没注意安全,摔倒主要是自己的过失,也没证据证明床有问题。 说白了,情谊行为就是好心帮忙,比如搭便车、请吃饭,本来就没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只要施惠方没故意或重大过失,就不用担责。这事传开后,网友们也炸了,大多觉得李某是现实版“农夫与蛇”,不能让好心人心寒。想知道法院判决的详细依据,不妨看看原文。好心帮忙却被冤枉该怎么办农夫与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