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一位妈妈在网上认识了一男子,感觉这男的不错挺适合自己女儿的,就把女儿介绍给对方认识。女儿心想,这人是妈妈介绍的,应该靠谱的,于是也在网上跟这个男子聊天,还确定了恋爱关系。可是谁知道,恋爱之后,男子一直让女子做投资,购买黄金寄过去他可以操作获取收益。女子还真信了,没想到被骗85万元。 目前,女子已经报了警处理,抓回一人,暂时挽回10万元损失。 浪涨新闻3月19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甘肃的一位妈妈,最近遇人不淑,因为被对方的假象蒙骗,甚至还坑了自己的女儿,妈妈真的是后悔不已。 康女士已经到了适婚年龄,但是一直单身,是个大好女青年。 本来康女士有自己独立的想法,奈何妈妈一直催婚呢,康女士也只能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 这一天,康女士的妈妈兴高采烈的告诉女儿:“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网友,看起来非常靠谱,而且人也长得不错,我觉得跟你很适合啊。” 在妈妈的推荐下,康女士点开网上这个男子的主页。 乍一看,这位男子确实还不错。之后,在妈妈的介绍下,康女士就认识了这位男子张某(化名)。 康女士以为张某跟母亲很相熟呢,起码互相也很了解吧,认识之后,康女士也没有继续核实,而是非常信任眼前的这位男网友。 自此之后,两个人就在网上聊了起来,二人还互相发来了照片,康女士感觉:这位男生挺适合谈恋爱的,长相也是阳光帅气类型。 然而,张某却不急着说跟康女士线下见面,而是说,“我们先谈谈看,多多了解。” 康女士感觉张某算是比较谨慎的了,就更加放下了戒心。两个人在网上短暂的确定了恋情,之后的康女士,可以说非常的信任对方。 令康女士没想到的是,她以为的此男靠谱,其实男子已经铺设好了一张大网。 认识1个月之后,张某不断的推介一些投资方式,包括软件收益、黄金投资等等,张某说的是非常专业,这些言语令康某很上头。 本着信任的心态,康女士就开始不断的转账、要么就是购买黄金邮寄过去。 就这样,短时间内康女士就被对方坑骗了85万元。 但是到了最后,钱花了,人都没有见着,康女士这时才发觉,自己是不是被骗了? 康女士将这件事告诉给了妈妈,妈妈也很着急,毕竟是自己介绍的,这下可真的害惨亲闺女了。 之后母女俩就赶紧报了警,接案之后,相关人员迅速展开调查。 果然,经查,对方就是非常专业的诈骗人员,经过多方追查,已经抓获了一名男子归案,及时帮康女士追回了10万元的损失。 据这位男子交代,还有其他接头人,目前,这个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而对于康女士来说,投入了感情、信任、期待,最后却换来了巨大伤害,内心肯定是非常气愤的。 犯案人张某,其行为也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也将要面临刑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没收财产。 由本案中的损失金额来看,康女士被骗85万元,已经远超出“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这位张某要是被抓获之后,会被处以顶格量刑惩罚。 对于康女士而言,她要做的,肯定是配合办案人员的侦查,陈述被骗细节。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以恋爱为名实施欺骗,属于典型的网络交友诈骗。 据此,康女士在报完案时,可以要求案由就定为“诈骗案”,提供自己的聊天记录,投资帐号、转账记录、邮寄信息、对方信息等。 如果犯案人被抓获,被依法刑事立案处理,后续康女士也可以同步手机证据,为民事追偿做准备。 康女士尽量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前提出民事诉讼,时间可以尽快跟上,可能更加有利于追回资金。 另外,康女士经历的这类案情,并非普通的情感纠纷、也不是失败的投资经历,而是典型的诈骗犯罪,出现这类情况,务必记住: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去报个警,相关部门必定会从严打击,减少康女士的经济损失。 回归到案情,感情不要操之过急,见了面,再谈恋爱。总而言之,还是那句话:网恋需谨慎啊!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