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离谱的!”陕西旬阳,男子见张家祖坟在自家门前,觉得影响风水,私自将张家祖坟迁到别的地方,没告诉张家半个字。张家人扫墓发现祖坟没了,悲愤不已,一打听得知是男子干的,双方协商,由男子赔给张家3万精神损失费,并将祖坟迁回,谁曾想,男子拖着不给钱,张家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男子赔偿4万余元,不料,判决后,男子拒绝履行赔偿,张家无奈申请强制执行,这下男子付出惨痛代价。 张家有三棺老祖坟,本来安安稳稳埋在庙岭火车站附近,2016年因为316国道要扩宽,把这三座祖坟迁到了李家台村胡家洼的白土梁,算是给老祖宗找了个新安稳地方。 本来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可谁知道,住在旁边的王某心里一直不痛快。他觉得张家这几座祖坟,挡了自家的风水,看着就别扭,越想越不舒服。 2023年3月,张家人按日子去上坟扫墓,一到地方直接傻眼了——祖坟没了! 地被推得平平整整,连一点痕迹都找不到。老祖宗的骸骨去哪了?是被破坏了还是扔了?一家人又急又气,心里跟刀割一样。 四处打听后才知道,原来是王某偷偷干的!他趁着张家长时间没过来祭扫,一声不吭、没打招呼、没商量,私自把三座祖坟全迁走了,迁到了附近的火树梁,而且从头到尾没告诉张家人半个字。 张家人找上门,王某也承认了是自己迁的坟。 当时双方说好了,王某赔3万块精神损失费,再把祖坟迁回原来的白土梁,所有费用他全包。 王某当时拿不出钱,还特意写了欠条,保证15天内给钱。 结果呢?欠条一写,王某就变卦了。说好的钱不给,迁坟也不配合,完全耍起了无赖。 张家人实在没办法,又是报警又是打官司,2024年8月25号这天,自己花钱请人把祖坟迁回了原址,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钱、惹了不少气。 到了法庭上,王某还满嘴歪理:说张家祖坟占了集体土地,不该建在这。而且,张家把坟往他家房子挪了5米,那坟建议自家门前,明摆着欺负人;还说自己是被迫写的欠条,张家人要赔偿就是在敲诈勒索,甚至说自己迁坟是迁到了合法地方,没乱扔。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呢? 王某觉得他给张家迁坟,又没破坏,不算什么大事,但在法律层面上,他的行为侵犯了死者的人格利益。 《民法典》第994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祖坟不是一堆土,它连着祖宗的尊严,也是后人的精神寄托,所以,哪怕人去世了,也受法律保护。 这件事的矛盾点不在于那几万块钱赔偿,而是因为王某挑战了张家人情感底线里最敏感的一处——死者为大。 祖坟在传统观念里不仅是先人的安息地,更是后代的情感纽带和心理依靠。 王某口中所谓的影响风水,不只是迷信作怪,本质上是一种极端自私的心理补偿。 他把自己生活的不顺遂归咎于他人的祖坟,并试图通过剥夺他人的祭奠权来换取自心的安稳。 这种私自迁坟且不告知去向的行为,在情感上等同于绑架了他人的精神寄托。 对于张家人来说,发现坟墓被夷为平地的那一刻,产生的不仅是愤怒,更多的是对祖先骸骨可能受损的巨大愧疚和恐惧。 这种心理创伤不是靠简单的经济赔偿就能抹平的。 在这个案件里,王某没打招呼就把张家的祖坟迁走,还不告诉人家新地址,本质上是对死者遗体和尊严的不尊重。 王某的做法,让张家人找不到祖宗,精神上饱受折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王某以风水问题为借口,私自迁走张家的祖坟,这属于封建迷信。 法院认为,拿封建迷信当理由,不讲公序良俗,法律根本不认可。 最后,法院判决:迁坟的实际花费35141元,加上张家7个人每人1000元的精神损失费,一共判王某赔偿42141元。 本以为判了就完事,没想到王某还是不愿意赔钱,拿判决书不当回事,一分钱也不赔。 张家人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执行通知书送到王某手上,他依旧油盐不进,拒不履行。 王某这人是真不把法律放眼里,为了维护公道,执行法官直接对王某采取了司法拘留。 等拘留结束,王某终于扛不住了,在亲戚朋友的帮忙下,老老实实把这4万多块钱赔给了张家人。 对此,你怎么看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