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老兵刘亮华去办低保手续,却被工作人员骂了句“不要脸”,顿时怒火中烧,一把火烧了民政局!令人意外的是,警方调查后,却把他无罪释放了…… 刘亮华1982年10月入伍,加入驻浙江“硬骨头六连”。1984年7月至1985年7月,他随部队赴云南老山前线参加对越作战。1985年3月8日凌晨,部队接到收复小尖山高地的命令,刘亮华主动要求加入16人敢死队,战斗中第一个爬过雷区,冲上主峰,击毙多名敌人,坚守阵地二十多个小时。 刘亮华战后荣立二等功(原为一等功,后因违反纪律降级),事迹见诸多家媒体报道,连队获中央军委嘉奖。 1986年退伍后,刘亮华分配到湖北武穴烟草局工作。初期岗位稳定,曾参与破获当地烟草局最大走私案。但单位改制期间,他响应号召提前离岗,承诺返聘落空,工作随之丧失。从骨干到失业,生活一步步滑向谷底。身体状况也每况愈下:夜间频繁惊醒,鞭炮声响起即卧倒,有时半夜挥拳。 2007年5月17日下午,刘亮华骑摩托车,载兰姓战友,陪一位农村残疾老战友去武穴市民政局申请低保。那位农村战友腿部受伤,生活困难,此前多次申请未果。刘亮华递交材料,工作人员见门外摩托车,直接指责骑摩托车还申请低保不合理。 刘亮华解释车属自己、是为战友代办,对方拒绝接受,继续以质疑态度发言,甚至把退伍军人身份和战场经历当作不实内容,用尖刻言语指责。刘亮华反复说明,对方态度未变,坚持认为不符合条件。 刘亮华提高声音表示不满,工作人员回以更强烈指责。刘亮华提出若继续这样可能采取极端行动,对方回应随便。刘亮华转身将摩托车推进一间会议室,拔掉油管,点燃油箱。 摩托车油箱爆炸,火焰迅速蔓延,会议室桌椅着火,浓烟弥漫大厅。现场人员四散逃离,刘亮华未离开,而是趴在地上,挥拳喊出战斗指令,如拿枪、向上冲锋、消灭敌人。 警方迅速控制刘亮华,事件造成民政局会议室严重损毁,财产损失较大。刘亮华涉嫌放火罪,按情节可能面临十年以上刑期。多名老战友闻讯从各地赶来,提供证言,支持申请精神鉴定。 湖北省精神病院司法鉴定处收治刘亮华,进行一个月封闭检查。鉴定发现刘亮华存在战争场面闯入性回忆、幻听幻觉症状,事发当时处于发病状态,无法区分现实与过去战场,行为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丧失 检察机关据鉴定认定刘亮华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作出不起诉决定,刘亮华被释放。但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刘亮华拿出家中剩余资金赔偿民政局损失。生活进一步困难,他不愿面对熟人,前往外地从事体力劳动。后来返回武穴,筹资创办小型养殖场,逐步维持基本生计。事件后未有进一步官方处罚,刘亮华继续低调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