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这句话一出,网友都懵了。壶口瀑布成“私产”?这句“神回复”把全国人民逗乐了! 近日,一位游客在壶口瀑布外拍了段视频,对着奔腾的黄河喊了句:“妈,我们来看你了,门口要钱,一人100元,我们就不进去了。”本是句带着自嘲的大实话,没想到竟被景区投诉“侵犯名誉权”,理由是“恶意诋毁、歪曲事实”。更绝的是,投诉函里赫然写着:“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 好家伙,黄河奔流千万年,啥时候被某家公司“开发”了?壶口瀑布是国家5A级景区、全民共享的自然遗产,企业负责的是栈道、停车场等配套设施运营,可不是把黄河水装进自家水缸。网友神评论:“黄河是你们挖的吗?壶口是你们凿的吗?” 这事儿让人想起去年的张掖七彩丹霞景区,曾因“围墙挡景”“乱设收费卡点”被官方通报整改。公共资源姓“公”不姓“私”,这是铁律。景区收费可以,但把自然景观说成“自家资产”,吃相未免太难看。 律师早就说了,游客吐槽“门票100元”是客观事实(陕西侧成人票确实100元),不构成侵权。景区与其忙着投诉捂嘴,不如想想怎么提升服务——毕竟,游客的心寒了,再好的风景也留不住人。 山河壮丽,非一家一司之私产。别让“我司开发”的傲慢,寒了亿万国人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