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云南曲靖,5岁女孩,因为扁桃体肥大,做了切除手术,然而出院后第2天,她的口鼻突然

云南曲靖,5岁女孩,因为扁桃体肥大,做了切除手术,然而出院后第2天,她的口鼻突然喷血,4分钟不到,就出了1000毫升,人当场没了,事后,她的母亲才知道,原本应该是1.5小时到2小时的手术,做了5个小时,原因竟然是,血管被切除了,他们给血管缝合,却没有缝合上。   姚女士看着病床上的女儿,小小的她,就做了手术,她很心疼女儿。   手术很成功,女儿的扁桃体肥大,已经被切除了,虽然只是个小手术,但姚女士依然能感受到女儿的痛苦,她陪在女儿身边,希望女儿赶紧好起来。   住院了4天,她的女儿终于可以出院了,她松了一口气,女儿终于要康复了,回去之后,她要好好地照顾女儿,等女儿好了之后,她还想带着女儿到外面去玩耍。   可没想到,女儿回家后的第2天,就与她天人永隔了,丧女之痛,让她久久没有走出来,眼里都是女儿口鼻喷血的画面。   她的女儿出院后的第2天,她在照顾女儿的过程中,她的女儿突然口鼻喷血,出血量非常多,姚女士看着女儿,害怕得浑身发抖。   她匆匆忙忙,要把女儿送去医院,可女儿突发口鼻喷血之后,短短的4分钟,出血量就达到了1000毫升,她根本来不及把女儿送到医院。   4分钟时间,这么大的出血量,足以夺走了她女儿的生命,还没等她把女儿送到医院抢救,她的女儿,就因为出血量过多而离世了。   看着满身是血的女儿,看着没有了呼吸的女儿,姚女士脑子嗡嗡响,脑里一片空白,浑身仿佛被抽了筋骨,让她丢了魂又丢了魄,她已经没有一丝力气,能支撑她站起来。   她久久不敢相信,发生在她眼前的事情是真的,她无法接受女儿真的就这么离开她,她无法让自己平静下来。   她的女儿才5岁,还没来得及好好长大,还没来得及走进校园,和小伙伴们玩耍,她就这样离开了。   姚女士想不明白,明明她的女儿,已经在医生的确认下可以出院了,明明她的女儿只是做了扁桃体切除术而已,一个小手术,为何让她女儿丢了命?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她女儿惨遭此悲剧,姚女士用尽全身力气支撑自己站起来,女儿离去那么突然,她当然要了解清楚事实,她要为女儿讨个公道。   她查看的女儿的病例,这才发现,原来女儿在做切除手术时,他们切到了血管,术中出现了动脉出血。   她这才想起来,为何原本预计只需要1.5小时到2小时,却要做了5个小时,当时她还以为,可能是手术出现小意外而已,所以才要那么长时间,当时她看着女儿顺利推出来,她也没有追究这件事。   如今看来,正是她的疏忽,正是这件事,让她女儿失去了生命。   姚女士意识不到手术切到动脉血管有多么严重,医生应该意识得到。   可是在手术后的4天住院时间里,医生始终没有把这个情况告诉姚女士,并没有让他们注意这个问题。   姚女士从始至终都不知道这件事,因为这件事,也让她女儿付出了生命。   为了证实她的女儿的离世和此事有关,她对女儿进行了尸检,结果也发现,她女儿动脉那里有结扎线,但是没有找到血管,也就是他们做血管缝合中,并没有找到血管,这是姚女士女儿的离世的真正原因。   发生这样的事,姚女士当然要追究到底。   对此医院表示,现在已经有专门的部门在处理,卫健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会启动调查程序,将姚女士女儿的病历封存,等待鉴定划分责任。   那么遇到这样的事情,姚女士该怎么办呢?   1、如果姚女士的女儿确实在手术的过程中,被切到血管,他们进行缝合时,未真正对血管进行缝合,医生是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损且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时,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   做手术有意外,这可以理解,但要及时处理好问题。   2、医生对此事进行了隐瞒,这已经是侵权行为,应当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姚女士的女儿确实因为这个原因而离世,那么医院需要赔偿的。   那么你对此事有何看法呢?来源:齐鲁晚报·果然视频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