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扒皮都自愧不如!”江苏南京,30岁男子外出打工时,竟在宿舍突然去世,家属悲痛之余,在男子手机上发现了他的打卡记录,显示他连续四天工作都超过11小时。男子家属认为,是如此高强度的连续加班,导致他身体扛不住,才引发疾病走了的,所以,家属要求公司赔偿。万万没想到,公司竟表示∶他是临聘人员,且事发前一天已请辞。网友:哪有这么巧的事? 最近有个事让无数人的心都揪紧了,一位30岁的陈大哥,谁能想到,就在眼看要过春节、全家团圆的时候,他却在南京打工的宿舍里突然没了。 那时候离大年三十也就剩两天,家里人左等右等,没等来陈大哥拎着包回家的身影,却等来了派出所的一通电话,这消息简直像晴天霹雳一样。 陈大哥还年轻着呢,才31岁不到,他这些年一直在外面闯荡,干过不少力气活,是个肯吃苦的实诚人。 今年2月初,也就是快过年那会儿,他想着趁年前这几天再多挣俩钱,好回家给爹妈买点好的,过个肥年,于是他通过一家中介公司,跑到南京一家企业干起了货物分拣的活,谁知道这一去,竟成了永别。 家里人接到噩耗赶到南京,那是哭得死去活来,悲痛归悲痛,事还得弄清楚,家属在整理陈大哥遗物的时候,翻看了他的手机,结果在相册里发现了一个让人心里发颤的秘密,那是他自己拍的几张打卡记录照片。 照片上黑纸白字记得清清楚楚:陈大哥是2月6号才入职的,但这短短几天里,工作强度大得吓人。 你看那记录上写的,连续好几天,他在厂里的时间都超过了11个小时,尤其是2月11号,早上7点21就打卡上班了,一直干到晚上7点07分才下班,紧接着第二天,2月12号,又是早上7点09分到岗,晚上7点08分才走,就算咱们把中午吃饭休息的时间刨出去,这实打实干活的时间也远超一般的8小时工作制了。 满打满算,陈大哥从入职到出事,统共也就上了4天半的班,可就是这几天的高强度连轴转,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家里人回忆说,陈大哥生前给家里打电话,还提了一嘴说活挺累、时间挺长,当时父母除了叮嘱他注意身体,也没往坏处想。 更让人心碎的是,出事的前一天晚上,陈大哥跟同宿舍的工友说了一句“身体不太舒服,想睡一会”,结果这一睡,就再也没醒过来。 家属觉得,这明摆着就是因为连续几天没日没夜地加班,把人给累坏了,身体严重透支才导致了猝死,所以他们找公司要说法,要求赔偿,可这事到了公司那边,说法就完全不一样了。 涉事的公司有个负责人出来回应了,他说陈大哥属于那种临时招来的兼职工,根本不算正式员工,关于工作时间,朱先生解释说,每天基本就是8小时,虽然偶尔有加班,但绝对不存在家属说的“超长加班”。 至于打卡记录上显示的11个小时,那是没扣掉中午休息时间,实际上没那么夸张。 更关键的一点,公司方面抛出了个重磅消息:说陈大哥在出事的前一天,也就是2月14号,已经提了离职申请,言下之意就是,出事的时候他既不在工作岗位上,也不在工作时间里,跟公司的关系本来都要断了,这事赖不着公司。 所以,公司只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给个2万块钱的慰问金,至于家属要求的工伤赔偿,公司是一推六二五,甚至连陈大哥完整的打卡记录和劳动合同都不愿意痛痛快快地拿出来。 这就导致家属想去人社部门申请工伤工亡认定的时候,手里缺了最关键的证据,维权之路那是难上加难,虽然朱先生嘴上说愿意配合提供资料,但实际行动上让家属感觉不到一点诚意。 这事一传到网上,网友们可就炸了锅了,大家都觉得这里头猫腻太大了:哪有这么巧的事?前脚刚提离职,后脚就在宿舍出事了?这时间点卡得也太让人怀疑了。 而且很多网友指出,不管是不是临时工,只要人还在公司安排的宿舍里,还没正式走人,之前那几天的高强度劳动是实实在在发生了的。 公司一句“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就想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这道理无论如何说不通,陈大哥回宿舍休息,不也是为了第二天能接着干活或者处理离职手续吗?这怎么能说跟工作没关系呢? 目前,警察已经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排除了他杀,人社部门也通知家属赶紧准备材料去申请工伤认定,可问题是,关键材料都在公司手里攥着呢,家属想要拿到手比登天还难。 现在网上好多人都在给陈大哥一家鸣不平,呼吁公司别再藏着掖着了,赶紧把完整的打卡记录和合同拿出来,给逝者一个交代,也给活着的人一个说法,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查查这事,别让老实人吃了亏还没处说理去。 陈大哥这一走,留给家里的是无尽的悲痛,30岁啊,正是上有老下有小、人生最有奔头的年纪,却因为过度劳累把命给搭进去了。 这种悲剧,真不该再发生了,我们只希望每一位在外打拼的兄弟姐妹,挣钱固然重要,但命更重要,一定要在保障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再去奋斗,也盼着陈大哥的家属能早日讨回公道,让逝者安息。 信源:中外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