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坏了!炒货店老板帮顾客换了5万元现金,顾客却凭转账记录控告其欠钱!18岁的曹天乐在湖南沅江市开了一家炒货店,当地男子刘某常到店内购物,偶尔还会为公司采购大额炒货,一来二去成为了店里的熟客,曹天乐对其十分信任! 刘某再次来到炒货店,称自己急需现金使用,想要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曹天乐兑换5万元现金,还表示此举是为了省去银行提现的手续费。出于对熟客的信任,曹天乐没有过多犹豫,在收到刘某分两笔(2万+3万)共计5万元的微信转账后,当场将店里的5万元备用现金交给了刘某。 2025年2月,刘某持5万元转账记录,起诉曹天乐民间借贷欠钱不还,要求归还本金。此次现金兑换,双方既没有签订任何书面收据、借条,微信转账也未备注资金用途为“兑换现金”。 法院一审:沅江法院认定无借贷合意、无借条,不符合常理,驳回刘某全部诉求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拿着转账记录当欠条,空手套白狼,比明抢还恶心啊,一审败诉还有脸上诉呢!好心帮人换现金,转头就被拿着转账记录告欠钱,这哪是纠纷,分明是精心设计的讹诈! 靠着一份没备注的转账记录,就想空口白套五万块,吃相难看到极致。 老板年纪小、心善没设防,这人倒好,专挑老实人往死里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