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3岁男童电梯内消失后坠亡,二审维持原判:物业赔26万,开发商赔6万 2026年3月18日,广州中院对“从化3岁男童坠亡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物业上诉,维持原判。 这场发生在2024年7月的悲剧,最终以物业公司承担20%责任(赔偿26.1万)、建设单位承担5%责任(赔偿6.5万)画上句号。 监控还原:18时21分,那扇没关上的门 2024年7月20日傍晚,3岁的小骆(化名)随母亲和哥哥游泳回家。监控显示,18时21分,哥哥按下电梯,小骆独自走入客梯,母亲因手持物品未能及时跟进,电梯门瞬间关闭。 被困的3分钟里,电梯载着惊慌的孩子升至19层、20层,最终在15层停下。小骆走出电梯后从监控中消失。母亲逐层寻找无果,18:25联系物业,但保安18:35才到场。最终,孩子在二楼平台被找到,已无生命体征。 法院判决:护栏“窗花”是致命隐患 法院认定,“可攀爬的窗花护栏”是导致事故的直接物理原因。案发楼栋15层护栏采用垂直杆间加窗花的设计,违反了“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强制规定,形成了天然的“梯子”。建设单位虽通过竣工验收,但设计缺陷难辞其咎。 物业公司则因“明知隐患不整改”和“应急响应迟缓”被重判。法院指出,物业长期未对护栏加装防护网,且求助后10分钟才到场、仅派2人搜救20多层楼,严重失职。 警钟长鸣:监护是底线,设计是红线 判决明确,监护人承担75%主要责任。3岁幼童脱离视线独自乘梯,是悲剧的起点。但开发商为了“美观”牺牲安全,物业为了“省事”忽视整改,同样付出了32万余元的代价。 血的教训提醒所有家长:电梯门前,请务必牵紧孩子的手。 也警示所有小区管理者:“窗花护栏”不是装饰,是悬在头顶的利剑,必须限期整改。 本文基于公开判决文书及媒体报道整理,旨在传递信息,不作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