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怕!江苏扬州,深夜,女子看完演唱会后,去地下停车场开车,车刚一启动,一穿代驾服的男子,拉开后车门坐进去,称自己的电动车没电了,让女子帮忙捎到小区门口。在小区门口女子刚停下车,不料,男子突然勒住她的脖子,用一块湿布捂住她的嘴和鼻子,女子一看无法挣脱,就假装被迷晕。男子一松手,她拉开车门就跑,高喊救命,恰巧被经过的巡逻警车发现,男子和另一同伙被警方被抓。女子:幸亏机智才躲过一劫! 2025年4月的一个深夜,刘女士看完演唱会,一个人去地下停车场开车。 不料,她刚启动车子,后车门突然被拉开,一个穿代驾制服的男子钻了车里。 他操着本地口音说:“姐,我电动车没电了,捎我到小区门口就行。” 刘女士心软,又觉得到处是摄像头,对方不敢乱来就同意了。 可就因为她一时心软,却差点丢了一条命! 车子拐进小区门口的辅路,刘女士刚踩下刹车,后座突然伸来一条胳膊,死死勒住她的脖子。 她还没来得及尖叫,一块浸着液体的布就捂住了口鼻。 刘女士拼命挣扎,可她一个弱女子,根本不是男子的对手,她渐渐头晕目眩。 刘女士一看反抗已没有意义,赶紧哀求男子说:“我给你钱,卡在包里。” 手指偷偷摸向车门把手,男子突然冷笑一声,让她把车往没人的地方开。 刘女士突然明白了,车子一旦开到无人的地方,自己将面临严重的后果。 情急之下,她停止挣扎,身体软软的倒下去,假装被迷晕了。 男子一愣,手劲也松下来了。 刘女士借机推开车门,连滚带爬地冲向马路,边跑边喊“救命”。 就在这最危险的时候,一辆巡逻警车正从拐角处驶来,警灯闪烁。 男子正想去追刘女士,一眼看到警车,瞬间跑的没影了。 刘女士有幸逃过这生死大劫,魂儿都吓飞了,顿时瘫坐在路边,浑身抖的如筛糠。 民警在她刘女士的车里,发现了那块布,还有藏在座椅缝隙里的注射器。 民警意识到,这根本不是普通的抢劫,而是一场有预谋的犯罪。 警方经过深入调查,一个更可怕的犯罪网络浮出水面。 企图抢劫刘女士的郑某,和同伙张某合谋。 他们专挑高档商圈,和小区的停车场下手,目标全部是开豪车的单独女性。 为了精准定位,两人还偷偷在目标车辆底盘安装GPS跟踪器。 连车主几点下班、常走哪条路都摸得清清楚楚。 他们准备了迷药、刀具、人造血浆。 为了好接触,两人伪造了外卖员和代驾的工作服。 他们甚至连洗钱的路子都想好了。 办案民警,翻着证物袋里的虚拟货币交易记录,抢到钱就换成比特币就查不到流向了。 更让人后怕的是,除了刘女士这起未遂案件外。 他们在常州和扬州,还有两起预备行动,给两辆豪车装了GPS。 两人蹲守了整整半个月,就等车主落单时动手。 要不是刘女士机智逃脱,不知道还有多少女子会遭殃。 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官认为,这两人不仅构成抢劫罪,还是共同犯罪。 刘女士这起案子,已经着手实施但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 另外两起虽然没动手,但安装定位器、长期跟踪已经为犯罪做了准备,被认定犯罪预备。 法庭上,郑某和张某还在狡辩。 郑某说,他就是吓唬吓唬,没真想伤人。 张某更离谱:是她自己太紧张,我们根本没碰到她。 可当检察官出示GPS轨迹图、迷药检测报告和虚拟货币记录时,两人瞬间瘫软。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权,还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郑某勒住刘女士脖子、用湿布捂住口鼻等行为,目的是让刘女士无法反抗,从而劫取财物。 一般的抢劫行为,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郑某、张某犯抢劫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6年,张某5年3个月,各并处罚金。 张某不服上诉,被二审法院直接驳回。 事后,刘女士仍后怕的不寒而栗,哭得稀里哗啦。 她说,我不是为自己哭,是为那些深夜回家的女子哭。 希望以后,别再有姐妹们经历这种恐惧了。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