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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弱谁有理?”安徽铜陵,12岁男孩在公园的乒乓球台打球,78岁老大爷在其身后捡

“谁弱谁有理?”安徽铜陵,12岁男孩在公园的乒乓球台打球,78岁老大爷在其身后捡瓶子,男孩后退接球的瞬间将老大爷撞倒,导致骨折,大爷家属提出索要赔偿10.8万,法院认为男孩在非封闭的场地运动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判决其承担50%的责任。孩子家长:他走路都晃,更不应该进入运动场地,他非要往球场里钻,凭啥要我们担责? 12岁的男孩跟朋友,在公园的乒乓球台打球,孩子正全神贯注盯着球。 当他后退一步去接球时,压根没注意身后凑过来个人影。 等他感觉到撞到人的时候,78岁的老爷爷已经倒在地上,疼得直抽气。 而老人是来捡空瓶子的,球场边扔着几个饮料瓶子,他晃晃悠悠的走进了打球的区域,想把瓶子捡走。 结果这一撞,直接把老人撞成了左侧股骨颈骨折。 这对78岁的老人来说,无疑是一场非常严重的创伤,住院、手术、康复,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钱。 老人家属拿着病历和缴费单,找到男孩家,一口咬定是孩子撞的人,索要赔偿10.8万。 男孩爸妈懵了,我们娃在正常打球,他自己闯进来的,凭啥要我们担责? 两边吵得面红耳赤,最后闹上了法庭。 法院的判决认为,男孩在非封闭的场地运动,打球时没确认后方安全,同时监护人又没在现场尽到监护义务,因此判其承担50%的责任。 对于这个结果,男孩家属并不认同,准备一起上诉。 他们想不通,打球的人,眼睛都盯着球台和对手,谁会没事总回头看身后有没有人? 这不是强人所难,要这么说的话,那老人本身走路都不稳,明知道这是运动的地方,还非要钻进来捡瓶子,这是他自己的原因。 要是他好好走在路边,我们孩子撞了他,该赔多少赔多少,可他是闯进了打球的场地。 有人说孩子没错,运动本身就有风险,专业比赛里还有人被球砸伤、被队友撞倒,难道都要运动员赔。 总不能你去打球,每退一步就喊一句:小心我要后退了。 有人说我家娃也爱去公园打球,这以后是不是得带个保镖盯着身后?这以后谁还敢让孩子运动? 要我说,露天球场本来就不是走路的地方,老人明知故犯,才是事故的起因。 而且张嘴就要10.8万,这对普通家庭来说,可能是一年的收入,是孩子的学费,是一家人的开销。 78岁走路都晃,不在家歇着,非要往正在运动的场地里凑,怕不会是故意的吧? 也有人觉得判决的没错,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未成年人,监护人没在场,本身就不对。 球场没封闭,孩子也该多留个心眼,毕竟撞到的是老人,后果太严重。 《民典法》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男孩在非封闭场地打球,没多留意身后情况,属于疏忽大意的过错。 而且他才12岁,属于未成年人,爸妈没在现场盯着,没尽到监护责任,这也是一种错。 所以孩子需要要担一部分责任。 《民法典》第1173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78岁老爷爷走路都不稳,还主动闯进正在打球的场地捡瓶子,没注意自身安全,这明显是自己往风险里钻,所以他也要担一半责任。 其实我们总说,小心点,注意点,可哪有那么多刚刚好的安全。 当运动的快乐撞上生存的细碎,当未成年人的懵懂撞上老年人的脆弱,到底该怎么算这笔账? 对于这事,你怎们看?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到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