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南京,日军撕掉了一位7岁女孩的衣服,女孩的母亲目睹这一幕,悲痛欲绝,女孩的父亲为救女儿,挺身而出,与日军激烈抗争,最终却遭到日军的残暴对待,被活活砍死。 母亲抱着瑟瑟发抖的女儿,用身体挡住孩子的眼睛,可那凄厉的惨叫还是钻进了耳朵里。血溅在她脸上,温热的,带着铁锈的腥气。她不敢睁眼,只感觉到怀里的女儿在抖,像风中的枯叶。街上到处是哭声和枪声,远处有房子在烧,黑烟把天都遮了半边。她咬着自己的手背,咬出了血,就怕自己哭出声来,怕引那些畜生回头。 那个七岁的女孩后来活下来了。她总做噩梦,梦里父亲的脖子往外喷血,可她怎么喊都发不出声。她长大了,嫁人了,老了,儿孙满堂了,可每到冬天她就睡不踏实,总觉得冷,那种冷是从骨头缝里往外钻的,盖多少被子都没用。她从不跟人讲那天的事,只有一次,喝醉了酒,抓着女儿的手说:“我爸把我举起来扔给你外婆的时候,还在笑,让我别怕。”说完就哭,哭得像个孩子。 有人说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别老记着那些仇恨。可有些事不是想忘就能忘的,它长在人肉里,一代一代往下传。不是传仇恨,是传一个道理,人要是没了尊严,活着就跟死了没两样。那女孩的父亲临死前喊的是啥?是“闭眼,别看”。他怕女儿看见他死的样子,可更怕的是女儿学会害怕,学会屈服。 现在我们住在和平的房子里,刷着手机,偶尔看到这些历史片段,叹口气划过去。这当然比活在战争里强一万倍。可有时候我也瞎想,要是那天我是那个父亲,我敢冲出去吗?要是我是那个母亲,我能忍住不哭吗?要是那七岁的女孩是我奶奶,我会不会也像她一样,把伤疤藏起来,一辈子都不愿意揭? 历史这东西,不是说出来的,是过出来的。那些死去的人,他们没来得及过完的日子,我们替他们过了。那我们得过成啥样,才对得起他们用命换来的这个“替”字?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