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哥们真是个人才!26次提前下班却卡着7点后点加班餐,结果被公司直接开除。法院判了:规矩是后出的,公司拿不出明文规定,最后还得赔2万多。要我说,这操作确实钻空子,但公司拿加班餐当福利钓着员工加班,也挺鸡贼的。 说到加班,真的憋一肚子话。现在多少公司嘴上不强制,但给你的活恨不得堆成山,白天根本干不完。等你真想加班?好嘛,申请流程能走断腿:先找组长签字,再找部门领导批,最后还得HR点头。少一个章、漏一张照片,这班就算白加!合着加班成了施舍,打工人的时间就不是时间? 更气人的是,有些公司就爱搞这种“小恩小惠”:加班到7点给30块餐补,听着好像挺大方。可你细想,这不就是拿根胡萝卜吊着你多干活吗?真要有心,不如把工作量安排合理点,或者加班按法律规定给足钱。30块钱的外卖,就想买我一小时?这算盘打得我在老家都听见了。 说到底,打工人就想踏踏实实干完活、拿到该拿的钱。别整那些虚头巴脑的“福利”,更别把员工当贼防着。职场是双向的,公司讲制度也要讲人性,员工守规矩也要有诚信。别让一顿加班饭,最后吃出了“散伙饭”的味儿。互相尊重,依法办事,比啥加班餐都强。支持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