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高14分的考生该不该录取? 广东省考中广东市法院某法官助理岗位的考试中,第一名只比第二名高出0.05分,却将自己的分数P高了14分,将第二名和第三名直接吓得连备考都没有认真备考,最后第一名如愿在面试中考取好成绩,夺取综合成绩第一名,从而进入体检。 后来,第二名和第一名聊天的时候,该考生承认自己做的不合适,说自己挺卑劣的,但是又辩解说,自己当天考试没有发挥好,自己的行测成绩用软件测试就在80分以上的。 对此,有网评说,公考考的是智商,更是品德,这样兵不厌诈的卑劣手段让人不耻,不适宜成为一名法官助理的资格。 而我认为,第一名弄虚作假,虚报自己的笔试分数,是不诚信,而用意明确就是为了给第二名造成心理压力,就是为了将第二名和第三名吓跑,居心叵测,用心险恶,其做法的确是阴险不诚实。 但是,有人建议以此为由取消该考生的录用,我认为,大有不妥。 第一,公务员考试考的是综合素质,当然也包括考生的心理素质。第二名考生仅仅因为对方声称的未经辨别的高分虚像而心理崩溃,放弃备考,其心理素质也是让人堪忧的。 第二,第二名对事务的辨别能力不足。竟然轻易相信对方的P图,作为一个成年人,其对社会现象,社会事务的辨别能力也是堪忧的。法官的岗位,本来就是要证据意识,要有辨别真伪的能力。只有亲自看到官方发布的信息才可以相信。 第三,第二名对待考试的态度不正确,缺乏敢于挑战自我,不到最后绝不放弃的恒心和毅力。 第四,考试就是考的考生的综合能力,对方的兵不厌诈是诚信问题,换一个角度是决胜的策略。所以从这个角度不应该过多批评第一名考生。反而显的第二名没有应对能力,没有胆识,没有辨别真伪能力,没有决胜到最后的毅力等综合素质。 结论,一个弄虚作假,以诈取胜,道德卑劣的问题不能堪当法官重任,而一个弱不禁风,半途而废,不辨是非的人同样也是难堪重任的。 广东学考分数线 法院招考 广东法考 广东春考填报 书记员笔试分值 广东依学考录取 法院法官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