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结婚怀孕,于是她申请婚假,产假和病假,但公司都没有批她的假,所以她也没有收到工资,女子很生气,直接起诉公司,她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和购买社保,双方对簿公堂,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后的判决大大出乎意料。 信息来源:中国蓝新闻 张女士2023年2月刚到上海这家公司的西安分部上班,拿着1.5万月薪,算是做工程师里不错的待遇。 谁知道入职还不到一年,就登记结婚、又怀孕,按理说是好事一桩。 可等到12月,她突然被医生诊断出先兆流产,要卧床休息,医生还开证明写明“需有人陪护、禁止劳累”。 她从12月11号开始第一次请假,休了14天,拿着诊断书、请假单都给HR递交了。 14天过后,张女士按医生嘱咐又去复查,医生建议继续保胎,她又递了一份病假申请,公司却来一句“你这事要总部审批,先在家调养几天”。 这个“先在家调养”就拖了两个月,直到次年3月3日,她再去公司,却被告知“不符合长期病假审批条件”,各种理由不让签字,倒是公司的考勤系统上显示她从12月就没打卡,工资也停了。 原本她手里拿着的是1730元左右的最低标准工资,偏偏公司一分不发。 3月3号那天回公司报到,张女士顺便又提了婚假和产假。 她早在去年9月登记结婚,公司从上级到HR都给过祝福,她这回按《婚姻法》申请10天婚假,再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申请158天产假(含15天产前假),所有手续都齐了。 可公司说:“婚假晚了六个月才提,不合规;产假也要总部审批,先别急着报到。” 一气之下,公司给她发了《旷工警告函》,说3天不来就得离职。 从2023年12月到2024年8月,一分钱工资没着落,张女士实在受不了,就在8月15号发了一封“被迫离职通知书”到公司邮件,声明自己是公司拖欠工资、拒批假期逼她离职,并拿这份证据去劳动仲裁:要确认劳动关系在8月19号解除、要补发9个月工资、要补偿16万还要补缴社保。 仲裁结果出来了,公司只被判给她7万6千多块,算上病假、婚假、产假工资差额,加上2023年2月的社保补缴,可张女士要求的其它部分都没批。 俩头都不服,张女士继续告,公司也继续辩。 2026年3月,一审法院判了:公司得给张女士一共10.1万,里面包含以前没发的病假补差、产假工资,还得按她平均工资乘工龄补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总共29189.4元,再加其余各项一把算下来就是10.1万。 公司不服,上诉到西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公司在法庭上怼得挺凶:说张女士请假从来没批过,都是旷工;还说她在项目结束后就“赶紧请假”,怀孕只是个借口;婚假申请也迟了半年,根本没规范。 可法院看了证据链,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HR签字回执、电话录音,一条条都摆明了事实:法定病假、婚假、产假期间,公司是必须付工资的,哪怕只有最低标准的80%。 再说公司规章不能高于国家法律,审批再缓也不能变成“不给请假就按旷工算”。 案子最后定性一句话: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能凌驾于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之上。 言下之意,规章再苛刻,也挡不住女职工的法律保障。 张女士从医嘱书、请假申请到仲裁、起诉,一路走来把每一步都拍成了“证据大片”,才拿回了应得的那10.1万。 这事告诉我们:如果碰到拒批病假、产假,要先留好所有书面、微信、邮件、录音,保留好证据,因为国家对孕期、产期女职工保护很到位,哪怕入职不到一年也有基本待遇。 在职场中,大家不要轻易签“自愿离职协议”,哪怕HR唬你签个字,都要先问问律师,实在扯不清就去劳动仲裁,或者跑法院一趟,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