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的“农夫与蛇”上演!上海,一女子出于好心,将钥匙交给来沪看病的朋友,让其在家中留宿。谁料朋友睡觉时,不慎从床上摔下,造成脊髓损伤。随后,朋友竟认为女子家的床存在安全隐患,将女子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如何评价此案? 据大风新闻报道,李某早些年间,在朱女士家中做保姆,后来李某离沪返乡,两人依旧联系紧密。 李某因身体不好,总来上海看病,每到这时,朱女士都会热心地把家里的钥匙给李某,让她来家中留宿,在此过程中,仅收取少量的费用。 2024年9月,李某又来沪就诊,再次住进了朱女士家中。 卧室中摆着一张高低床,平时朱女士自己家人使用,从未出过岔子。 而李某睡觉时,偏偏选择了睡上铺,还为了给手机充电,把脑袋冲着没护栏的那一侧。 谁料半夜一声响动,意外发生了——李某从床上摔了下来,导致脊髓受损,住进了医院不说,还花了不少钱。 后来,李某把自己受伤的过错直接归咎到朱女士身上,认为朱女士家的床没有护栏,存在安全隐患,朱女士收了钱,又没保证她的人身安全。 据此,李某将朱女士告上法院,要求朱女士承担李某所有的医药费及损失。 对此,朱女士感到实在委屈,明明自己是好心帮忙!这床自己用了好多年也没出过事。是李某自己选择睡上铺的,还自己调整的姿势,进而导致出事,凭啥要赖自己呢? 有网友表示:“朱女士实在是太冤了,简直就是好心没好报,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以后谁还敢帮人?” 也有网友认为,李某的遭遇固然值得同情,但成年人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因为自己受伤,就把责任扣在别人头上。 法院怎么判呢? 首先,大家要知道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并非“谁受伤谁就有理!”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朱女士是否要向李某赔偿,前提得看她有没有“过错”。 从现实情况来看,她借房子给李某,虽然收取少量费用,但从收取的金额和李某入住的时间、频率来看,并没有营利的目的。 朱女士的行为更偏向于情谊行为,且对李某受伤的结果不存在任何过错。 相反,李某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无论是睡上铺,还是为了充电调整睡觉方向,都是她自己的选择。 作为成年人,她也肯定知道在没护栏的一侧睡觉,有摔下来的风险。 然而,她依然这样做了,最终酿成受伤的结果,应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也是驳回了李某的全部诉求。 生活中,我们总说“好人有好报”,这样的行为和善意,也当然值得法律去守护。 如果因为好心帮了个忙,就平白无故要面临赔偿,那以后谁还敢伸出援手呢?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