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花4万中介费,买下一套200多万的二手房。谁知,4年后,男子意外得知该房曾有一位老人去世,且老人去世后多日才被发现。男子犯膈应,认为中介故意隐瞒,与《交易信息留存表》中承诺“未发生过死亡事件”的记录不符,他要求中介回购房屋。没想到,中介以:老人去世不属于承诺情形中的“自杀、他杀”的情况,拒绝了男子的要求。男子傻眼了! 2021年2月,刘先生,揣着200多万的积蓄,在上海闵行区相中了一套二手房。房子不大,但位置不错,够一家人住了。为了买得安心,他特意选了某知名中介——大品牌,信得过。 签约前,刘先生留了个心眼。他听过一些关于“凶宅”的传闻,怕自己踩坑,再三向中介经纪人确认: “这房子里,没死过人吧?” 经纪人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刘哥,我们都核实过,干干净净的。” 不仅口头承诺,在签合同时,中介出具的那份《交易信息留存表》上,“死亡事件情况”一栏,明明白白打着勾:未发生过死亡事件。 刘先生这才放了心,签了合同,付了4万多中介费,把房买了下来。 房子买下后,刘先生自己住了几年,后来出租了出去。一切风平浪静,直到2025年底,租客的一句话,把4年前的平静彻底砸碎。 那天租客吞吞吐吐地找到刘先生:“刘哥,我听邻居说……这房子以前死过人?” 刘先生脑袋嗡的一声。他追问下去,租客把从邻居那儿听来的话全倒了出来: 2018年,一位90多岁的老人在这套房子里去世。而且是死后好多天,才被人发现。 刘先生站在那儿,半天说不出话。4年了,他天天住在这套房子里,现在才知道,脚下踩过的地板,屋里呼吸的空气,都曾与死亡相伴。 他想起自己无数次深夜回家,独自开门;想起孩子在屋里跑来跑去,笑声回荡;想起那些以为安稳踏实的日子,突然变得阴森可怖。 “犯膈应”——他只能用这三个字形容自己的感受。 刘先生第一时间找到中介公司,要求兑现承诺:回购房屋。 他手里攥着那张《交易信息留存表》,上面“未发生过死亡事件”几个字,是他唯一的底气。 可中介的回复,让他彻底傻了眼。 “先生,我们‘安心服务承诺’里写得很清楚:回购条件是房屋内发生过自杀、他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您这套房子,老人是自然死亡,不符合回购条件。” 刘先生气得手抖:“你们当初承诺的是‘未发生过死亡事件’!不管自然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死了人就是死了人! 你们承诺的时候怎么不说清楚只保自杀他杀?” 中介那边依然不紧不慢:“承诺书上写的是‘死亡事件情况’,我们行业惯例,这个‘事件’一般指非正常死亡。自然死亡不属于需要披露的信息。” 刘先生这才看清:中介当初满口答应“没死过人”,现在却把“死过人”拆成两种——自然死亡和非正常死亡。他们要保的,只有后者。 白纸黑字的承诺,就这么被几个字的“解释”稀释得一干二净。 更让刘先生憋屈的是,中介咬定:这套房子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凶宅”。老人自然死亡,房东和中介都没义务主动告知。 但刘先生想不通:“他们写在纸上的承诺,难道就不算数了吗?” 目前,中介公司表示愿意提供2000元“慰问金”,并建议刘先生走司法程序。“如果法院认定老人死亡属于我们承诺范围内的‘事件’,我们一定回购。” 刘先生拒绝了那2000块钱。他要的不是“慰问”,是公道。 只能说,这件事让我们看清:买房时一句“没问题”,4年后可能变成“有歧义”。中介的承诺书写得漂亮,但到了兑现的时候,一字之差,就是天壤之别。 刘先生站在自己住了4年的房子里,看着窗外熟悉的街景,心里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那份踏实。 一张承诺书,保的是“未发生过死亡事件”,还是“未发生过我们想保的那种死亡事件”? 这个问题,或许只有法庭能给出答案。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到下方评论区留言共同讨论。 文|第四面墙 编辑|南风意史
